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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爆炸案現場
“12·1”爆炸案現場
電影《硬漢2》海報
王海劍被抓獲
6日被抓獲的武漢“12·1”爆炸案犯罪嫌疑人王海劍在武漢一家醫院的輸液室內被抓獲,整個抓捕過程未費一槍一彈,沒有人員傷亡。在發案半個月後,面對警方詢問,王海劍首次交代了其15天的亡命路。
同時,記者探訪多位參與案件偵辦的辦案民警,王海劍從預謀、策劃、實施作案到逃亡的整個過程逐漸清晰,在他身上反映出的很多謎團也漸漸解開。
怎麼度過提心吊膽15天?
嫌犯兩次到醫院避難
【12月1日】下午5點30分用遙控方式引爆炸藥後,王海劍在附近觀望發現沒有得逞,連夜騎摩托車逃往九峯一帶的僻靜處。並用事先準備好的斧頭,將摩托車的外殼敲碎、掩埋。然後騎着這輛只有車架沒有車殼的“裸車”,前往同心派出所轄區的湖口村附近,並將摩托車丟棄在廢棄民房內。
花2塊錢坐面的來到光谷廣場,步行到魯磨路找到一家網吧,上網就看到了炸死兩個人的消息,察覺大事不妙。
在魯磨路中國地質大學附近的一個城中村,找到一家不需要登記身份證的小招待所住下。
【2日】上午7點鐘退房離開,白天就在中國地質大學校園內外轉悠,曬太陽。期間前往藥店買了紗布和藥,將受傷的臉部進行了簡單的包紮。當晚,找到曹家灣一家網吧,花了6塊錢包了一個通宵,在網吧過夜。
【3日】白天在中國地質大學附近轉悠,在小吃店和攤點買東西果腹,晚上找僻靜處露宿。
【4日】警方首次公佈了“頭盔男”的監控照片,王海劍意識到警方可能掌握到他更多的信息,繼續躲藏在魯磨路一帶不安全,他決定前往東湖邊的僻靜荒野躲藏。由於擔心被人認出來,王海劍戴上了口罩和帽子。
【5日】白天戴着口罩和帽子的王海劍,晚上在東湖風景區猴山山腳僻靜處露宿。
【6日、7日】繼續在東湖風景區周邊荒郊野外藏匿。
【8日】由於在爆炸過程中,臉部眼部都被炸傷,自己包紮後效果並不好,他趁着夜色乘坐公交車,想到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進行治療。因爲醫院內戴口罩的醫生和病人都比較多,他認爲自己戴口罩也不會被辨認出來。
【9日】凌晨天氣寒冷,王海劍躲在一個陪護病牀上,試圖在有暖氣的病房內過夜,但被醫院一位護工發現。護工將其趕出病房。由於醫院人來人往,戴口罩的人也多,當天王海劍繼續在醫院內閒逛,沒有被人發現。
【10日】乘坐596路公交到達沌口開發區,在東風大道一帶落腳,由於沌口開發區人口密度較小,附近有一所高校江漢大學,學校周邊吃飯便利且便宜。白天閒逛,晚上在民房屋檐下露宿。
【11日、12日、13日】繼續在江漢大學周邊閒逛,白天到學校周邊的路邊攤買吃的,晚上尋找民房樓道和屋檐過夜。
【14日】天氣漸冷,意識到自己此前在醫院並未被人察覺,戴着口罩容易在醫院藏匿,王海劍斗膽乘坐公交車,再度返回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並裝成戴口罩的病人在醫院藏匿。
【15日】繼續戴着口罩裝病人,在武漢總醫院內藏匿。
【16日】上午10時許,醫護人員發現疑似王海劍男子,報警!警方趕來,排查後將其擒獲。
爲何採用炸運鈔車來搶錢?
竟是參考電影《硬漢2》
在銀行門口設炸彈,還進行遙控引爆,這樣的作案手法,怎麼看怎麼像電影情節。昨日記者瞭解到,王海劍採用的作案手段,原型竟然真的來自於電影。
在偵查過程中,警方發現了王海劍的數個關係人,經訊問,瞭解到王海劍早就預謀對銀行下手。今年3月份,王海劍還找人花3000元買了一把槍,結果發現是假的,去扯皮還被人打了一頓。
今年6月,王海劍租住在津發小區,曾和幾個關係人一同商量如何搶銀行。王海劍建議,每人先搞一套保安服,另外,學習電影《硬漢2》裏的情節,把炸藥放在銀行門口,等押款人從運鈔車上拿着錢箱出來,就引爆炸彈。
當時,王海劍提出由自己遙控引爆炸彈、觀察現場,由另外的幾個人分別去搶箱子、轉運到某地。民警指出,案發後看,王海劍確實就是按當初的設想一個人實施的。
嫌犯臉上傷從何來?
自學自制炸藥試爆失敗被炸
王海劍被通緝時,武漢警方就明確指明其臉部特徵:該人左眼皮處有1cm左右傷痕,上齒缺失2顆牙齒(左側門牙及旁邊一顆),上嘴脣左側略外翻,有縫針疤痕。被捕時,王海劍右臉上也是傷痕點點。
爲何傷成這樣?警方透露,這是王海劍數次爆炸試驗所致。
今年6月13日,在王海劍位於熊家嘴的租住地,他叫來關係人,觀看他做爆炸試驗。王海劍本是信心滿滿地準備炫耀自己的“實力”,沒想到被嚴重炸傷。
據悉,這一次,王海劍左眼受傷,前往陸軍總醫院治療,將左眼晶狀體都摘除了,當時花了1萬多的醫藥費,還欠了醫院3900元。牙齒也炸掉了兩顆。
11月20日,王海劍進行了作案前最後一次爆炸試驗,不幸的是,他在自制引爆裝置時,又把右臉炸傷了。屢次失敗、受傷,王海劍的幾個關係人都退縮了。一手策劃、預謀此事的王海劍,卻執迷不悟。
案發後,武漢警方曾在全城進行涉爆物品的大排查,懷疑是涉爆物品管理上出了漏洞,讓王海劍獲得了炸藥、雷管等。但通過現場殘留的爆炸物比對和涉爆場所、物品清查,發現王海劍作案採用的爆炸物並非成品,而是自行調配而成。
隨着偵查的進一步深入,警方發現,王海劍有了犯罪預謀後,他想方設法學習炸藥配置、引爆裝置等知識,甚至從網上買書進行“研究”。由於王海劍本身電器修理能力就很強,他很快就能自行配置炸藥,並做出引爆裝置。
也就是說,王海劍作案所採用的炸藥、遙控引爆裝置,全部是他自行“研製”的土炸藥、土雷管。
嫌犯作案的錢從何而來?
借了600元50元購水泥
警方透露,在王海劍作案前,爲了買炸藥原料、看病治眼睛,他已經身無分文了。到了11月29日,還是靠人接濟,買來水、方便麪、麪包填飽了肚子。
11月30日下午,一個關係人借給王海劍600元。王海劍開始準備作案。他首先去買水泥。民警透露一個細節,王海劍在買水泥時,老闆不在店裏,他自己搬了兩袋水泥,放下50元錢離開。然後花了15元買了把斧頭,這裏體現出王海劍很有預謀。因爲,他在作案後就是用這把斧頭,將白色摩托車的外殼砸碎丟埋,然後騎着“裸車”到偏僻地丟棄。
此前,王海劍還曾當着別人的面將車貼上黑色貼膜。這都是迷惑他人視線的手段。作案當晚,王海劍上網、吃飯、住店(50元),又花了近百元。此時,他的手上只剩下400多元。
此後的10余天裏,這些錢迅速花光,最終到了飢寒交迫的地步。17日,民警拿包子給王海劍,被他拒絕,他說“天天吃包子吃得要吐”。
爆炸時嫌犯就在現場?
離炸藥20米處當場被炸倒
此案發生,社會上議論紛紛,認爲這是團伙作案,犯罪嫌疑人一定不止王海劍一個人。但警方通過偵查發現,從購買炸藥原材料、配置炸藥,到購買、放置水泥,引爆炸藥後逃離現場,均是王海劍一人所爲。而且,炸藥引爆後,王海劍自己都被炸倒在地。
根據視頻監控顯示,12月1日凌晨3點半,王海劍騎着白色摩托車、戴着白色頭盔,將兩個裝有水泥和硝銨炸藥的蛇皮袋,擺放在案發現場的人行道上,並在袋上放置“建築用材,勿動”字條,24分鐘後離開現場。
當日下午5點半左右,王海劍騎摩托車來到現場,站在建設銀行旁超市前的柱子後,等待押鈔員靠近。警方表示,其實王海劍作案時相當緊張,手插在兜裏,捏着引爆裝置。
爆炸時機選擇得並不好,加上當天有一輛違停車擋道,炸藥爆炸後沒有出現王海劍預期的效果。押鈔員沒事,但王海劍卻被巨大的衝擊波炸翻在地。等他爬起時,運鈔車已經離開了,王海劍只得灰頭土臉地騎着摩托車逃離。
10萬懸賞獎金怎麼處置?
協助破案護士捐出獎金
既錯失了10萬賞金,又被處拘留15天,紅升公寓老闆悔恨交加。17日,警方通報稱,鑑於紅升公寓違反了相關規定,目前已經勒令其停業,貼上了封條,撤下招牌。
據該旅店老闆胡某向警方交代,1日晚上8時許,一個與王海劍特徵十分相似的男子確實進了旅館,50元住一晚,當時他戴着口罩,也不是穿的軍用迷彩服,眼睛也似乎受傷,所以,當時也有一個念頭,準備報警,後來,覺得報警還是很麻煩,萬一不是他,自己開的旅館不是無意曝光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因此他沒有報警,事後,經過仔細看媒體報道後,覺得越來越可疑,但這時,王海劍已退房從他眼皮底下溜走。
而提供線索報警協助警方抓獲王海劍的護士小王和小李寫信給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院長浦金輝少將和政委劉鐵橋大校,信中決定將這筆獎金中的6萬元捐給兩位在“12.1”特大爆炸案中遇難者的家屬,其餘的4萬元捐給湖北省見義勇爲基金會。
(綜合新華社、《武漢晚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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