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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某寫下的『證明書』。
為竊對手商業機密厚街一木業公司老板派人『應聘』到對方工廠搜集信息
本報訊(記者馬駿通訊員阿偉攝影報道)《潛伏》劇中演配角的一名逃犯剛在警方的『清網』行動中落網,一出現實版的『潛伏』戲則在東莞厚街鎮一家木業公司上演了,可惜只演了兩天便驟然『落幕』——本月16日,僅有小學文化程度、年屆40的農民工張某受老板指派,『應聘』到競爭對手厚街樂森木業公司竊取商業機密,剛『潛伏』兩天,事情就敗露了。
上班首日即『行動異常』
張某是本月15日應聘到東莞樂森木業公司的。他進入公司當天,就有員工反映他『行動異常』,向車間工友詢問熱壓溫度、樹叉工藝流程以及相關的一些核心技術。
樂森木業公司經理劉柱康說,張某上班第二天,他通過公司的監控錄像發現,張某在工廠內亂竄,還到不屬於他本職工作的崗位上問這問那。
劉柱康立即意識到,這名新員工可能是個商業間諜。他把張某叫到辦公室,詢問之下,張某承認自己的確是厚街另一家木業公司老板派來探聽保密技術和客戶信息的,並寫下了兩頁陳述自己到樂森木業公司所作所為的『證明書』。
『這是我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太氣憤了!』劉柱康告訴記者,15日上午,張某還是被那家木業公司老板鄧某開車送到樂森木業公司來面試的。
張某隨後被帶到厚街仙橋派出所,警方初步認定其涉嫌竊取商業機密,對其進行了教育。
派他『潛伏』是因他老實
『我受老板的指派,到樂森木業偷學他們的技藝、工藝流程,還要了解客戶信息。』本月16日在樂森木業公司,張某對記者說。
張某說,他和老板都是湖南人,是老鄉關系,老板看他很老實,就派他到樂森木業當『臥底』了。
樂森木業公司經理劉柱康說,事發後,那家木業公司的老板鄧先生也承認『犯了錯』,並一直托人為張某求情。
-律師說法
若造成嚴重後果
或領刑7年
廣東泰旭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峰認為,張某的行為如果被認定為竊取商業機密,並給樂森木業造成重大損失,張某或將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如果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則要被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作為張某的背後指使者,啟迪木業老板鄧先生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