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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瑩)司機駕車在高速路上撞上枕木造成事故,保險公司賠付後轉而起訴高速路管理方,索賠修車費等15000餘元。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
保險公司起訴稱,去年9月15日,該公司承保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原因是高速路上竟有一根枕木,司機避讓不及。事發後,保險公司向車主賠付了修車費等15000餘元。保險公司指責路政管理部門沒有盡到必要的管理義務,造成了事故發生,要求其承擔修車費用。
高速路管理單位在法庭上認可事發經過和原因,但表示按照相關條例的要求,高速路管理部門應該每天不少於3次巡視路段。“我們都是每天不少於4次進行巡視,及時解決問題。已經按規定履行了養護巡視義務。”代理人表示,管理部門對路上的遺撒物不能保證24小時不間斷地及時發現。按照相關規定,因爲遺撒掉落造成事故,應由道路遺撒車輛承擔責任。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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