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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管線爆炸,珠海有關部門在海面泄漏點點燃天然氣。
負責中海油珠海橫琴天然氣處理終端的中海油深圳分公司相關負責人20日中午透露,在距該終端約13海裡處海底疑似外因所致管線損傷,已造成天然氣泄漏事故。目前,該公司正在進行管線泄壓工作,在預計於21日完成此項工作後,將進入漏點探查及堵漏處置環節。據了解,12月19日上午,是在相關海域作業的漁民發現這一事故。
商報綜合消息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日在膠州法院大法庭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聶磊涉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中以聶磊為首的32名被告人。
公訴機關指控,1995年以來,被告人聶磊、姜元、任昊等人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多次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欺壓群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並以成立房地產開發公司、開辦游戲場所等方式,聚斂了大量財富。公訴機關認為,聶磊等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被告人家屬、被害人家屬以及其他群眾160餘人旁聽了庭審過程。截至12時,法庭調查尚未結束,法官宣布休庭,下午繼續開庭。
在首批起訴的人中,這些人大都有案底在身,曾涉嫌的罪名包括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組織賣淫罪等。這些人多為初中文化程度,有兩人還是小學文化。安俊宇是文化程度最高的,為碩士研究生,曾任集美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總裁。
據了解,在青島市委市政府的直接指揮下,青島市公安機關經過一年多的深入調查和縝密偵查,2010年6月,一舉將以聶磊為首的重大涉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摧毀。備受公眾關注的“聶磊涉黑案”共有144名被告人,他們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故意傷害罪、組織賣淫罪、開設賭場罪等十餘項罪名,將在青島法院陸續開庭審理。
據新華社、《半島都市報》
-聶磊其人
16歲就開始犯罪
聶磊,這位44歲的“黑老大”從16歲開始就有犯罪記錄:1983年9月,他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兩年後改判拘役6個月;可剛恢復自由身不到一年,1986年7月又因斗毆被勞動教養3年;1992年8月,他再次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就這樣,纔25歲的聶磊就已三次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