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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朱磊
“希望給我們一些能夠自由活動的場地,開放一些體育設施。”近日在由北京團市委舉辦的“北京共青團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面對面”活動中,來自北京市海淀區五一小學的張新迪同學發出了這樣的呼籲。
針對現在小學生課外活動場地缺乏的現狀,張新迪坦率地說,我們在課外基本沒有一個適宜的活動場地,體育場館門票貴,使我們在課餘時間無法進行充分的體育鍛煉,導致一些同學體質持續下降,體育課成績也不理想。除了在校的體育課和少量的課間活動時間外,我們很難再有機會在課外進行體育鍛煉。除了報一些體育培訓班外,也很難再有機會利用現有的體育設施進行鍛鍊,而一旦報了培訓班,這就成爲了一種固定的活動了,使得我們必須要花費多一點的時間放在這個體育項目上,而這又會成爲我們新的負擔。
張新迪表示,希望現有的體育設施能夠對學生減免費用,另外一些公園也可以對小學生免費開放。
“張新迪同學說得非常好,提了非常好的建議。”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法學會未成年人法學研究會會長佟麗華在活動現場表示,在談到網癮問題的時候,我們總分析這個孩子爲什麼會沉迷於上網,可是孩子除了繁重的學習以外還能去哪兒玩?現在室外的活動場所少,孩子只能在屋裏待着,於是就上網。“我們的體育鍛煉場所確實少,這是一個現實問題,不利於青少年這個羣體身心健康的成長和發育。”佟麗華說。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圖書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應當對未成年人免費開放;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展覽館、美術館、文化館以及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
對於該條文中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的表述,佟麗華認爲,這樣的表述不夠嚴謹,實踐中會導致一些地方願意免費就免費,願意優惠就優惠,不優惠也沒有辦法。“沒有明確的規定,這是個大問題。”佟麗華認爲,應加強立法,充分保障孩子的活動空間。佟麗華表示,將對這一問題作進一步研究後形成具體建議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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