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年來,浙江省湖州市着力在黨務公開的範圍、內涵、形式、制度等方面尋求突破,實現了黨務公開從基層黨組織向縣(區)黨委、市直單位黨委(黨組)的延伸。
試點先行,穩步推進公開主體全覆蓋。2003年,湖州市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中探索開展黨務公開工作。爲提升公開的主體層次,2008年,該市選擇南潯區、市發改委等進行試點,在取得工作經驗後逐步擴大試點範圍,在市直部門和各縣(區)範圍內選擇42個單位開展黨務公開工作。2008年11月,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制定出臺《關於全面推進黨務公開的意見(試行)》,按照擴大範圍、提升層級、拓展內涵、規範運行、健全機制的要求,在各縣(區)委、市直屬單位黨委(黨組)和各類基層黨組織有序推進黨務公開,實現了黨務公開從基層黨組織向縣(區)黨委、市直單位黨委(黨組)延伸,形成了黨務公開工作由基層轉向全局。今年,湖州市開始探索全面加強和創新黨務公開工作,確保年底實現黨務公開工作在全市黨的基層組織及縣(區)黨委、市直單位黨委(黨組)的全覆蓋。
力求完整,努力做到公開內容全息式。湖州市將黨務公開內容分爲黨組織決議、決定、執行和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以及反腐倡廉建設等6個方面,並把其中涉及黨員羣衆比較關心的黨內事務作爲公開的重點。如組織建設方面,重點公開黨內選舉、民主評議,重大問題集體決策制度執行,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年度考覈評議,幹部選拔使用和管理等情況。作風建設方面,重點公開領導班子成員在崗履職和分管工作落實,黨員和羣衆反映的突出問題處理,召開民主生活會和問題整改,公務接待、公車使用、公款出國(境)等情況。根據黨組織隸屬關係,市黨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縣(區)黨委、市直單位黨委(黨組)黨務公開目錄,各縣(區)根據所屬基層黨組織不同類型的特點,分別制定黨務公開目錄,其他基層黨組織的公開目錄由上一級黨組織制定。
創新深化,突出四個“更加註重”強提升。一是從結果公開向程序公開深化,更加註重程序公開。從延長“公開鏈”着手,解決以往公開內容內涵不寬泛的弊端,提高黨務決策過程的透明度,防止因程序不公開而導致結果不公正。二是從被動公開向主動公開深化,更加註重主動公開。從健全完善制度着手,克服公開過程中的隨意性,增強公開的剛性,形成依制度辦事的工作機制,使黨務公開成爲一種常態。三是從單向公開向雙向互動公開深化,更加註重互動公開。改變以往更多注重單項信息發佈等公開形式,進一步暢通黨務公開渠道,注重雙向互動交流。如安吉縣探索建立黨務公開點題制,在規定黨務公開的日子,鎮、村幹部就羣衆提出的問題進行及時答覆。四是從靜態公開向動態公開深化,更加註重動態公開。從豐富公開形式着手,在鞏固完善以往黨務公開欄、網站、《陽光黨務簡報》等公開形式的基礎上,通過黨代表列席黨內重要會議、重大決策社會徵詢和專家論證、民主聽證會和懇談會等形式,注重動態性公開,便於黨員羣衆對全過程進行監督。
完善制度,着眼公開機制常態化。結合以往推行黨務公開工作中實施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湖州市建立健全了黨務公開“十項制度”。從健全黨務公開運行機制的角度,建立了例行公開、依申請公開、黨務信息發佈制度,確保黨務公開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從形成黨務公開監督機制的角度,建立了黨員監督、監督檢查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黨務公開的真實性和時效性;從健全羣衆參與反饋機制的角度,建立了意見反饋、公開接待、民主徵詢制度,提高黨務公開的實效性,有效避免黨務公開的隨意性;從健全責任追究機制的角度,建立了考覈評議、責任追究制度,將黨務公開工作納入所屬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實績考覈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評價體系中,對不按規定公開或弄虛作假、造成惡劣影響等情況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整改和責任追究,確保黨務公開的嚴肅性。
(來源:國家預防腐敗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