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方宏進婚離了財產沒分
央視《焦點訪談》前主持人方宏進離婚案日前已由海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判決雙方的女兒歸女方撫養,方宏進每月支付1800元撫養費,二人婚姻期間財產暫不分割。對此方宏進和前妻於紅偉都表示將上訴。
本月15日,方宏進和於紅偉離婚案在海淀法院復興法庭一審宣判。法院經審理判決方宏進和於紅偉因感情破裂准予離婚,二人婚姻期間財產暫不分割;離婚後女兒判由母親於紅偉撫養,方宏進每月支付撫養費1800元,直至女兒年滿18週歲;法院裁定方宏進在婚姻中有過錯行爲,所欠債務繫個人債務,全部由方宏進承擔。對法院的判決,於紅偉一方認爲,雖然法院在方宏進債務等方面還了她的清白,但對法院判決的1800元撫養費及房產暫不分割均有異議。
於紅偉稱,女兒上一所私立學校,一年學費十幾萬元,而且還將面臨高考、出國留學等人生轉折,她目前的收入較低,很難支撐女兒受教育的需要。爲了女兒健康成長,將來受到良好的教育,她會繼續上訴。
方宏進一方也表示要上訴,稱目前已經掌握到了新的證據,能夠確認雙方的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範圍,然後做出明確分割,一切將繼續走法律程序。
庭外追問
爲何沒分割共同財產?
法官因這起案件涉及當事人隱私並沒有接受採訪,記者就此採訪了法律界人士。
“這套房產究竟是誰的,法院如果確定不下來可以暫不分割。”北京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嵩嶺介紹,夫妻共同財產在無法確權的情況下,法院均不能分割,比如新房的房產證尚未取得,可以暫不分割;夫妻一方在有限責任公司的股票,其他股東尚未同意轉讓或購買的,也可以暫不分割。對此“婚姻法解釋二”中均有明確規定,如第21條就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北京安衡律師事務所的潘澤河律師說,如果雙方對離婚沒有異議,法院可先判決離婚,離婚以後再做析產,當事雙方在一年內都可以起訴。如果房產做過抵押,牽扯到第三者的債務,或被法院查封,只有在解除債務糾紛之後才能進行分割。
法院能否支持高額學費?
安衡律師事務所的潘澤河律師認爲,“婚姻法”規定的撫養費,即包括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等。正常的費用法院是支持的,但如果子女教育費用過高,比如擇校的費用,法院可能不會支持,因爲這屬於附加的教育費用,不是撫養人應該承擔的法定義務。律師指出,子女撫養費一般由離婚夫妻之間商量,約定的效力大於法定,法律不干涉,如果二人協商不一致,法院會根據撫養人的能力和被撫養人的需要進行裁定。法院判決的撫養費一般根據撫養人收入的20%至30%決定,教育費用或大額的醫療費用由雙方共同分擔。如果一方收入不好確定,需要誰主張誰舉證,或者參考原來收入的狀況。
此案中方宏進前妻如果能夠舉證方目前的收入狀況,就可以提出相應的增加撫養費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