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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迴應有關網絡傳聞天津體育運動學校接待國家體操中心有關負責人費用清單的聲明
近日來,我市2007年退役運動員到市體育局上訪,這些退役運動員是2007年底按照天津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體育局聯合印發的津人工【2006】6號《關於印發天津市自主擇業退役運動員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文件精神,辦理了自主擇業安置手續,且領取了相應的經濟補償。四年後的今天,他們向天津市體育局提出要恢復工作,恢復工資等無理要求,市體育局負責同志認真接待,主要負責人還與上訪代表召開了兩次座談會。在沒有得到他們認爲滿意的答覆後,少數退役運動員採取種種違規、違法的方式在體育局滋事,堵體育局大門,擺放骨灰盒、花圈,掛布標,用高聲喇叭喊話,向體育局機關潑灑臭豆腐水,而後又在網上攻擊市體育局負責人。近日,我們發現個別別有用心的人,妄圖利用名人效應在有關網站上惡意編造國家體育總局體操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來津和天津體育學校接待總局體操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的費用明細表,企圖利用所謂曝光總局體操中心有關負責人和名人效應達到煽動不明真相羣衆的情緒,製造混亂,在社會上造成極爲惡劣的影響爲他們的無理上訪取得輿論支持,其用心極爲險惡。爲此,我們天津市體育學校嚴正申明,今年六月份我校根本沒有接待過體操中心有關負責人,此清單純屬編造,惡意誣陷。
特此申明
天津市體育運動學校
2011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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