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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經濟特區社會建設促進條例》昨通過市人大常委會表決
本報訊(記者劉暢通訊員陳洪)昨天,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社會建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國內首個社會建設法規。備受關注的學前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的創新探索在本次表決稿中明確保留爲“加快普及學前到高中階段教育,探索擴大免費教育範圍”以及“加大學前教育投入,促進學前教育發展”。
將成爲立法“基本法”
該負責人表示,《條例》將起到指導全市社會建設領域立法的“基本法”的作用。該項立法在全國屬創新立法,深圳將多年來探索和創新相對成熟的工作制度、工作方法和改革的方向、思路反映在《條例》中,如出租屋管理、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政府部分管理職能下移和推進義務教育、醫療衛生、住房保障、交通等領域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考慮到立法具有的探索性、創新性特點,《條例》採用了特區立法形式。
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立法
《條例》對社會建設領域中國家尚無法律、法規專門規定的方面進行了研究,結合當前社會關注的熱點,如住房保障、社會救助、特殊人羣管理與服務、志願者服務、慈善事業發展等方面進行了探索,體現地方立法對國家立法的有益補充和特區立法先行先試的作用。
考慮到《條例》意義重大、影響深遠,根據規定,本次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後,將會再以市人大常委會名義,提請2012年1月召開的市五屆人大第三次會議審議並表決。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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