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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冷鐵林宋俊英)男子戴某因女友嫌自己沒錢,身着“夜行衣”盜竊自己工作的珠寶店內的黃金、鑽石等珠寶。記者今日獲悉,西城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將戴某批准逮捕。
24歲的戴某案發前是一家珠寶店的鑲嵌工人。今年11月4日,戴某因受不了女友最近總是嫌他沒錢,便想偷店內珠寶弄點錢。一大早,戴某便趁單位前臺無人,從一串鑰匙中卸下後門鑰匙,偷裝進自己兜內。當晚9時許,店門已關,店內無人,戴某換上黑色休閒服,頭戴灰色帽子,戴上手套,回到店內。他用鑰匙打開後門,摸黑在他熟悉的操作間裏,用老虎鉗挨個撬開操作檯,竊取了大量碎金,還偷走7000元現金及一盒碎鑽。
從店裏出來,戴某把碎金碎鑽藏在自家的花盆裏。晚11時許,老闆發現店內被盜立即報警。第二天凌晨,民警找戴某問話,他沒有承認。直到幾天後,民警再次找到戴某時,他才承認盜竊的事實,贓物也被民警起獲。 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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