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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雪潔)看着別人買彩票中獎,32歲的公司出納牟某也動了心思。他先後花了上百萬元購買彩票,而這些錢全是公司的公款。記者今天獲悉,豐臺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牟某有期徒刑7年。
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8月至12月,牟某在豐臺區某運輸集團公司擔任出納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採取僞造銀行對賬單及公司明細分類賬目,以使公司賬目達到收支平衡的方法,多次偷開其公司現金支票,侵佔公司現金共計人民幣190.5萬元。2008年12月11日,牟某駕駛公司的金盃麪包車逃匿,經鑑定車輛價值人民幣6500元。2011年8月22日,牟某投案。
據悉,公司平時將支票和預留銀行兩個印鑑都交由牟某保管。牟某需要取現金時,就填好現金支票金額後,蓋上預留銀行的兩個印鑑後就可以直接到銀行提取現金。公司每月按時對賬,銀行對賬單均由牟某提供,由於牟某用其僞造的銀行對賬單對賬,所以公司一直未發現問題。
牟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稱自己是爲了買彩票才這樣做,牟某辯稱自己想歸還涉案車輛及錢款。其辯護人認爲,牟某主觀上具有歸還涉案財物的目的,其行爲應構成挪用資金罪;牟某系初犯,主觀惡性小,有自首情節;被害單位有重大過錯;提請法院對被告人從輕、減輕處罰。
法院經審理認爲,牟某的行爲已構成職務侵佔罪,應予處罰。鑑於牟某有自首情節,故對其予以從輕處罰。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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