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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消息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採取措施切實加強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規範市場價格秩序,維護人民羣衆利益,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強重要商品市場價格監測,密切關注糧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當地居民特色食品,以及節日期間交通運輸、旅遊餐飲、醫療衛生等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動態。發現市場價格異常波動,要及時發出預警信息。
通知提出,各地要密切關注價格上漲對羣衆特別是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響,根據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的規定,測算補貼標準,發放臨時價格補貼,或者調整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要根據當地實際進一步完善聯動機制,合理確定啓動機制條件,適當提高補貼標準,細化補貼發放方式,保障困難羣衆生活。
通知強調,各地要以羣衆生活必需品、交通運輸、停車收費、遊覽景點門票等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爲重點,突出超市商場、農貿市場、農村集市、車站車輛、風景區等重點對象,加大價格執法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串通漲價、捏造散佈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擡價格、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爲,切實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要安排專人值守“12358”價格舉報電話,確保價格利益訴求渠道暢通,認真受理羣衆價格舉報,耐心解答羣衆價格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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