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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湛江訊記者昨天從湛江市坡頭區消防大隊瞭解到,12月22日,該大隊在“清剿火患”行動中,對關某、陳某兩名分別在加氣站和加油站吸菸的男子實施行政拘留,並處以500元的罰款。
12月22日上午,湛江市坡頭區消防大隊執法人員在對轄區內有瑞龍氣庫和乾塘梅茂加油站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關某和陳某在等候加油時取出香菸點燃,執法人員立即上前制止,但兩人不聽勸告,甚至稱“我抽菸犯了什麼罪”,執法人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對關某、陳某兩人處以行政拘留三天、罰款500元和消防教育。
(袁增偉龐偉文)
袁增偉、龐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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