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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人口計生委關於建立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通知》規定,經研究,決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調整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標準(以下簡稱獎扶標準)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以下簡稱特扶標準)。
一、獎扶標準從現在的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二、特扶標準(獨生子女死亡家庭)從現在的每人每月不低於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135元,特扶標準(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由現在的每人每月不低於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於110元,特別扶助(計劃生育手術併發症人員)標準暫不調整。(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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