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司司長曹長慶27日說,發展改革委決定自今年12月26日起,在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限定最高價。改革試點總體上不會推高兩省(區)天然氣價格水平,其他地區天然氣價格暫時不變。
曹長慶說,按照試點的改革機制,廣東、廣西天然氣最高門站價格(含出廠價和管道輸送費)分別爲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僅高於目前廣東進口的澳大利亞液化天然氣(LNG)價格,大幅低於目前廣東其他氣源價格及廣西使用的國產液化天然氣價格。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