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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29日電據民政部網站消息,《民政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發佈,民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通知要求認真貫徹落實。規劃強調,“十二五”期間,依法實行村委會、城市社區居委會換屆選舉,逐步擴大城市社區居委會直接選舉覆蓋面。
規劃要求,完善基層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提高社區自治和服務水平,發揮社區在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管理服務中的平臺作用。
深入開展以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村(居)民議事會議爲主要形式的基層民主決策實踐。引導村(居)民依法管理村(居)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推進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難點村”治理工作。健全民主評議、民主理財、村(居)幹部任期和離任審計、責任追究等制度,增強民主監督有效性。
加強基層羣衆自治組織建設,特別是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工礦企業所在地、新建住宅區、流動人口聚居地的社區居委會建設。
規劃提出,全面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繼續開展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從目標管理、過程調控、標準衡量、結果評價、持續改進、公衆滿意等方面開展社區建設評估。建立居民自治、業主自治、社會自治銜接配套的有效機制,探索社區組織、外來人口、駐區單位和志願者參與社區自治的有效途徑。在社區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
健全社區管理制度,建立來源穩定、管理規範的社區自治經費保障機制,改善社區組織工作條件,壯大社區工作者隊伍,實現社區自治有人幹事、有錢辦事、有場所議事、有制度管事。
規劃要求,建立政府投入與社會投入相結合的社區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發揮市場多元主體作用,加強社區服務設施建設,特別是城中村、新建小區、特殊人羣相對集中小區、流動人口聚集小區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加快形成以綜合服務設施爲主體、專項服務設施相配套的社區服務設施網絡。
以居民需求爲導向,整合社區服務資源,加快社區信息化建設,構建社區綜合管理與服務平臺。
大力發展面向全體居民特別是困難羣衆、優撫對象、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和農村進城務工人員的社區服務。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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