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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召開宣判執行大會,對15名刑事重犯宣佈執行死刑
國稅局爆炸案主犯劉贅衡被執行死刑
本報長沙訊“國稅局爆炸案”兇手劉贅衡、“教務處長命案”兇手申曉彬、還有故意殺人的瞿學林、鄒飛躍、成旺、陳程、曹小勝、周杰……昨天上午,長沙市舉行依法嚴懲嚴重刑事犯罪宣判執行大會,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劉贅衡等15名爆炸、故意殺人、搶劫的犯罪分子宣佈執行死刑。上述罪犯在宣判執行大會後伏法。
昨日上午,湖南大學北校區體育館內座無虛席,來自各行各業的從業者旁聽宣判執行大會。
大會開始,15名被告人被法警陸續帶進湖南大學北校區體育館。有些被告人四處尋找家人,有些被告人始終低着頭,而有些被告人則神情木訥地望着遠處。
據瞭解,此次被宣佈執行死刑的均是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爆炸犯劉贅衡2010年7月30日下午,在東屯渡分局,將爆炸裝置放在該局會議室門外,而後引爆炸藥,將彭某等4人炸死,並致5人重傷,12人輕傷,103萬餘元財產損失。
另外,故意殺人犯瞿學林、鄒飛躍、成旺、陳程、曹小勝、周杰、申曉彬,故意殺人、搶劫犯李想,爆炸犯黃友色,搶劫犯雷冠蘭、劉漢泉、嚴磊、劉佳、謝麓明等均在此次執行死刑之列。
長沙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虢正貴強調,對黑惡勢力犯罪、嚴重刑事犯罪、影響羣衆安全感的多發性犯罪,必須堅持重拳出擊。
會上,當劉贅衡等幾人聽到自己即將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的命令時,雙腿不停發抖。記者全欣通訊員王力夫
案件回顧一國稅局爆炸案4死17傷
受害者坐輪椅流着淚旁聽庭審
本報長沙訊2010年7月30日,在長沙市芙蓉區國稅局東屯渡稅務分局辦公大樓一聲爆炸巨響之後,劉贅衡,這名衡陽男子引起了全國關注。公安部發出紅色A級通緝令,懸賞10萬元人民幣緝拿犯罪嫌疑人劉贅衡。8月8日,公安機關在廣西全州將劉贅衡抓獲。
2010年11月,長沙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記者看見在開庭時,一名女性受害者坐着輪椅被推進法庭,還有受害者拄着柺杖緩慢走進來,流着淚旁聽庭審。
12月30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7·30”劉贅衡爆炸案。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贅衡因經營玻璃五金配件虧本,怪罪於長沙某裝飾五金批發部陳某某、彭某某及其下屬。劉贅衡向彭某某“索賠”未果,於是找到了在長沙市國稅局東屯渡分局上班的彭某某之子,要求給予補償。“索賠”無望,劉贅衡產生製造爆炸炸死彭某某之子及東屯渡稅務分局工作人員,達到報復目的的念頭。
2009年10月,劉贅衡在湖南郴州永興縣認識了劉檢,謊稱購買炸藥炸山建房,要劉檢幫其購買雷管和炸藥。劉檢找到李孝,私自違規從李孝手中購得電雷管和炸藥,再賣給劉贅衡。2010年6月,劉贅衡從廣州來到長沙,租住在芙蓉區荷花園社區民房內,自行組裝了炸藥裝置,並攜帶炸藥裝置多次到國稅東屯渡分局,伺機實施爆炸未果。同年7月30日下午,劉再攜自制遙控炸藥裝置竄至該稅務分局,趁工作人員開會之機,將炸藥放置在會議室門外牆邊。當日下午16時39分許,劉遙控引爆炸藥,致被害人彭某、羅某某兩人當場死亡,另兩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17人不同程度受傷。劉引爆後趁亂逃離現場。
法院宣判,被告人劉贅衡製造長沙芙蓉區國稅局東屯渡分局大樓爆炸慘案,造成4死17人受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記者全欣
案件回顧二15年前因留級殺害教務處副處長及其女兒
兩年前在深圳一物業公司做保安時被抓
本報長沙訊申曉彬,邵陽人,35歲,體形微胖,眉宇中一顆黑痣很醒目。申曉彬是湖南某高等專科學校94級學生。1996年9月,因考試不及格,被學校決定留級。9月3日晚7時許,申將事先準備好的水果刀和衣服放進牛仔旅行包,敲門進入校教務處副處長劉某家。在要求劉幫自己處理留級的事情被拒絕後,申朝劉胸部刺數刀。隨後,又將呼救的劉的9歲女兒砍死。
申曉彬在學校大門口乘坐的士逃離,後乘火車到了湖北、廣州、深圳,製作假身份證。到了深圳,他在一物業公司做保安。2009年,申被警方抓獲。經長沙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法院認爲申曉彬的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申曉彬在昨日的宣判執行大會後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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