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新網12月30日電據海洋局網站消息,自2012年1月1日起,國家海洋局將通過國家海域動態監視監測管理系統,對《海域使用權證書》實行全國統一配號。凡未通過國家海域動態監視監測管理系統配號頒發的《海域使用權證書》將視爲無效。
28日上午,國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舉行了《海域使用權證書》統一配號工作部署和業務培訓視頻會議。會議指出,2012年是中國《海域使用管理法》實施10週年,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全國共發放海域使用權證書近6萬本,確權海域面積200多萬公頃,累計徵收海域使用金400億元,爲維護用海者合法權益,保障海洋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由於管理機制、技術手段、人員流動等多方面原因,一些地區海域使用權屬數據不準確、不完整的問題較爲突出。《海域使用權證書》統一配號工作的全面開展將解決這一問題。
會議介紹稱,今年8月1日,江蘇、廣西、海南3省區作爲試點省份正式實施《海域使用權證書》統一配號。到12月27日爲止,3省區共完成了529個《海域使用權證書》的配號。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12月23日,國家海洋局下發了《關於開展<海域使用權證書>統一配號工作的通知》(國海管字〔2011〕907號)。通知中明確了證書編號規則、配號工作流程和配號條件。
會議強調,《海域使用權證書》統一配號將加強海域使用宏觀管理,規範海域使用審批行爲,提高海域管理規範化水平,推進海域管理政務公開。各級海洋部門可以及時掌握本地區海域確權發證情況,通過系統及時、準確提取本地區海域使用統計數據各級海洋部門可通過系統實時查詢在本行政區域內設置的海域使用權信息。同時,國家海域動態監管網將向公衆提供查詢與驗證服務,供社會公衆的監督。
此外,考慮到各地海域使用審批權限和程序不同,國家海洋局可設置省級海洋部門頒發的證書配號條件,省級海洋部門可設置本行政區域內市、縣兩級海洋部門頒發的證書配號條件。不符合審批權限的項目用海,將不能通過系統取得證號。
(來源:中國新聞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