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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重慶12月29日電記者朱薇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9日對充當黑惡組織“保護傘”的重慶市農委原副主任龔天榮案作出一審判決,龔天榮因犯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5項罪名被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審理認爲,被告人龔天榮作爲重慶市種畜場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構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其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的財物,構成受賄罪;且其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不能說明來源的財產共計摺合人民幣551餘萬元,已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其在任職期間不依法履行職責,縱容周祖雲等人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構成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其在擔任市種畜場場長等職務期間,將本單位盈利業務交由親友經營,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爲還構成爲親友非法牟利罪,均依法應予懲處並應數罪併罰。據此,法院判處龔天榮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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