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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丁力辛)河北省邢臺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審結一起涉黑案。被告人王軍偉被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採礦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13項罪名,判處死刑。另有3名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10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末以來,被告人王軍偉陸續糾集被告人郝風平等人,多次在赤城縣及周邊區域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逐步發展演變爲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違法開採、盜採資源、開辦礦山及企業等手段獲取鉅額經濟利益,並以雄厚的經濟實力支持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該組織以暴力和威脅手段有組織的多次進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採礦、強迫交易、故意傷害、窩藏、妨害作證、妨害生產、威脅他人、強行佔地等違法犯罪活動,同時通過行賄大肆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尋求非法保護。該組織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羣衆,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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