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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民化身“九華山大師”,通過看相消災騙錢,並以童男子的身份與女事主開房“修行”。7年間,祖富友以此套路騙取36名女子80餘萬元,其中多人還因輕信祖富友的謊言與他發生性關系。案發前被騙女子竟無一人報警。
記者30日獲悉,祖富友因強奸、詐騙兩重罪,被北京市東城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
-案發
2010年11月13日晚11點,一名年輕女子從東城廣渠門附近的一家酒店走出。巡邏至此的東城公安分局東花市派出所民警發現該女子形跡比較可疑。在接受民警的詢問時,年輕女子的神情極不自然,聲稱剛在酒店與師傅聊天。根據女子提供的線索,民警將酒店內的祖姓男子抓獲。
男子祖富友自稱與該女子是賣淫嫖娼關系,但遭到女當事人郭某的否認。警方經過調查發現,祖富友不僅涉嫌詐騙,還涉嫌強奸女事主郭某。
女子結識“方丈”求轉運
郭某今年20多歲,是外地來京打工女青年。
郭某回憶,她曾在街頭偶遇一名中年女子,該女子表示會看相,並說郭某近期有災禍。郭某聽後極為擔心,該中年婦女稱其認識一個九華山的“大師”,可為郭某“轉運”。
隨後,郭某接到了自稱“九華山方丈”的人打來的電話。對方表示如果誠心要轉運,需要花錢做法事。“九華山方丈”說做法事有1999元、2999元等不同檔次的選擇。
消災心切的郭某分兩次將2000元打到了“方丈”提供的所謂“九華山財務處”的銀行賬號內。
按照“大師”指點“修行”
幾個月後,“九華山方丈”又給郭某打來電話,稱郭某還有災禍,需要與童男共同“修行”,並稱他的徒弟“釋果因”就是童男,目前在北京。
於是,郭某按照“大師”的指點,與“釋果因”聯系上,並於11月13日晚來到“釋果因”所住的一家連鎖酒店。在酒店內“釋果因”自稱他是郭某的“前世丈夫”,必須和他“共同修行”方能化解災禍。郭某在“釋果因”的欺騙、脅迫下,只得與其發生性關系。
-調查
“方丈”“弟子”是一人
警方調查發現,“釋果因”與“九華山方丈”其實是祖富友一人扮演。現年45歲的祖富友實際上是一個只有初中文化的農民。祖富友在電話中通過模仿蒼老的聲音扮演“方丈”欺騙被害人。而在街頭與郭某搭訕的中年婦女則是他僱傭的同伙“三娘”。
祖富友交代,他家裡有妻子、兒女,2003年在老鄉的“啟發”下開始從事此詐騙行當。詐騙手法就是先找同伙,在街頭與一些女事主搭話,聲稱對方近期有災禍,需要“九華山大師”為其消災等。通過同伙反饋的女事主的相關信息,他再進一步施展詐騙伎倆,使女事主信以為真,並向其指定的賬號匯錢,以此詐騙錢財。
在本案中,女幫手“三娘”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她負責在街上尋找行騙目標,並上前與目標搭訕。祖富友被捕時,“三娘”尚未歸案。
京津等地騙了80餘萬元
案發後,警方從祖富友的手機裡發現了100多條短信,內容均是欺騙事主,要求其匯錢消災。
經查明,2003年7月至2010年11月間,祖富友在北京市、天津市、江蘇省南通市等地,冒充“九華山大師”,化名“釋果因”,以看相、燒香、做法事能為他人消災轉運為名,奸淫4名被害人,共騙取36人80餘萬元。
據了解,這其中被奸淫的女受害人數比實際查證的還要多,但有不少女受害者出於“面子”問題,對此予以回避。
案發後無一受害人報案
該案件承辦檢察官告訴記者,該案被害人來自10多個省市,其中也有北京本地的女性。受騙者中年齡最大的59歲,最年輕的23歲;被騙錢財最多的7萬餘元,最少的將近1000元。
這些受騙者的學歷並不是很高,部分是中專畢業。
此外,大部分受害人對因果消災等說法比較相信,使得她們很容易被“九華山大師”利用,也有部分受害人原本就信佛。
據了解,有的被騙失身的女青年還未結婚。
這些女青年知道自己被騙後,都不願讓家裡人知道。截至案發,無一名受害者向警方報案。
-審判
犯兩罪一審獲刑18年
法院審理後認為,祖富友違背婦女意志,利用迷信奸淫婦女多人,其行為侵犯了婦女的人身權利,構成強奸罪;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迷信詐騙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所有權,構成詐騙罪。
法院以強奸罪,判處祖富友有期徒刑11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22000元,合並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22000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
宣判後,祖富友不服提出上訴,他對詐騙的指控表示認可,但他認為女受害者獻身是自願的,因此不構成強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