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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評
□柳絮
據《羊城晚報》昨日報道,最近兩周,海心沙夜間排練、演出不斷,有時從中午就開始彩排,唱到深夜12時或凌晨1時是常事,每晚噪音擾民,連一公裡之外的小區居民也未能幸免,有街坊家的小孩竟然『半夜嚇得跳起來』。
翻看同城媒體報道發現,海心沙因噪音擾民被投訴已不是第一次了:2011年4月,『亞運經典大回放』在海心沙上演前,演出排練到凌晨兩點,吵得附近居民睡不著覺,影響波及周圍小區幾萬人;2011年11月,因某音樂盛典要在海心沙舉行,深夜彩排發出的噪音讓不少街坊在微博上大吐苦水,稱『隔條江啊,都要戴著耳塞睡』,質疑『海心沙半夜裡高分貝彩排擾民合法嗎?人道嗎?亞運會我們支持了,商演我們還要忍你嗎?』
看來,海心沙每有演出,周圍居民就要飽受噪音之苦。可悲催的是,按海心沙目前的商業化發展思路,海心沙的商業演出恐怕會越來越多。工地擾民還有個施工完畢的日子可期待,這『夜夜笙歌』的海心沙擾民可如何是好?
報道稱,『如果大型宣傳活動、晚會超過晚上10時仍造成很大滋擾,市民可撥打110投訴,公安部門可對其進行罰款』。讓110來管海心沙的噪音?管得住嗎?要知道,在海心沙舉辦的雖說是商業演出,但其中不少屬於政府部門參與合作主辦,即便公安部門開了噪音罰單,買單的恐怕還是納稅人吧?再者,噪音罰款相較於商演收益,會不會是九牛一毛,根本起不到震懾和懲戒作用?
商業演出可能帶來的巨大收益對深陷『負債』傳聞的城投集團來說,意義不言自明。你看,城投集團嘴上說『(海心沙)門票收入只是很小一部分』,『我們都不想收了』,結果轉臉就讓廣州物價局將門票收費期再延長一年,『蠅頭小利』的門票收入尚且如此,城投集團又怎可能放棄大有賺頭的商業演出呢?
柳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