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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李慧涵 |
天津北方網訊:王女士的丈夫揹着她僞造了離婚證,將二人共有的房產典當借款150萬元,後因未能償還被典當行起訴,典當行人員上門找到王女士要求對房屋進行處分。王女士爲保護自己權益,將早已沒了蹤影的丈夫和典當行起訴,要求確認相關合同無效。日前,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審理確認該房產爲夫妻共同財產,典當行在過程中已盡到形式審查義務,相關合同仍爲有效。
原告王女士1990年和丈夫結婚,2009年二人購買位於塘沽某小區房屋一套,並取得房產證。2011年秋,獨自在家的王女士突然得知,丈夫在沒有和她協商的情況下,已於1年前私自將房屋抵押給了典當行,後由於無法償還借款150萬元而被典當行起訴。如今,典當行人員已經上門要求對該房屋進行處分,可王女士卻四處找不到丈夫。
爲維護自己權益,王女士將丈夫和典當行告上法庭,請求確認二被告間簽訂的抵押合同無效,並確認自己爲該房屋共同共有權人,依法參與該房屋處分。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庭審中,典當行方面辯稱,是在2010年6月和王女士的丈夫簽訂的借款合同,王女士丈夫向典當行提供房產作爲擔保物,後雙方又另行簽訂抵押合同,併到房管局進行了抵押物權他項權的登記。典當行方面稱,申請借款時王女士的丈夫自稱已經離婚,並出示了離婚證,且提供的房產證中的所有權人也只有男方一個人,直到起訴其償還欠款時才發現離婚證是假的,懷疑他們夫婦倆在串通騙錢。
法院認爲,王女士的丈夫以虛假的離婚證書使典當行確認其爲離婚身份,並以房屋作爲抵押物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物登記,在此過程中典當行已經盡到形式審查義務,上述合同均爲有效。該房產系王女士與丈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系夫妻共同財產,法院依法予以確認,但駁回其他訴訟請求。(記者解金釗通訊員郭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