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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滾動報道(記者倫少斌、陳向軍、方潔莉)『生活在廣州的空氣之下,死亡風險會比生活在歐洲空氣之下高15%。』來自科技界的楊中藝委員在發言中拋出了一組沈重的數據,稱要揭開廣州空氣優良率98.6%的『真相』,呼吁政府盡快還廣州市民一個合格的人居環境。
楊中藝首談到了最近熱門的PM2.5,他指出公眾認為出臺PM2.5的標准,空氣質量就會好轉,這不是全部的真相,廣州市環保局的領導所說的『廣州市2011年的空氣在執行國家將要出臺的PM2.5的標准之後,超標的天數只有22天,空氣的優良率達到了98.6%』,這種感覺跟公眾和市民的感覺差距非常大,真相是在哪裡?今天他就想跟各位委員分享一下真相。
『問題在於我國目前執行的標准太過落後!』楊中藝指出,這一標准包括今後將要出臺的PM2.5的標准,都是跟WHO就是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第一過渡期的標准是一致的。WHO提出的標准是有第一、第二、第三過渡期,最後纔有比較理想的准則,而准則值的嚴格程度比現在第一過渡期的標准是高了三倍以上的。
第一過渡期,是針對空氣污染基本上沒有得到很好治理的地區,WHO明確的告訴大家,執行這一標准,跟WHO推行的准則值進行對比,長期生活在第一過渡期的空氣之下,居民的死亡率會增加15%的風險。楊中藝認為,換句話說,生活在廣州的所謂優良空氣,不能說是優,而是良好空氣之下,人的死亡風險會比生活在歐洲空氣環境之下要高15%,『這絕對不是聳人聽聞,大家可以看一下WHO推薦的標准』。
『我們的政府不能因為我們達到了98.6%的優良天數而沾沾自喜,更不應該說已經沒有工作動力了。』楊中藝拿出一組數據,根據華南環科所在網上公布了2011年6月份以來的數據,如果以WHO第二過渡期為標准的話,在9—12月份中,廣州市的空氣質量符合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第二過渡期標准的天數是53天,比值是46%,符合第三過渡期是26天,所佔的比值是26.3%,符合准則值的PM值只有16天,只佔了14%,他認為是非常不理想的,這就是政府公布的數據跟公眾的感受不一致的原因。
楊中藝建議省環保廳修訂廣東省相關的空氣質量的標准,如果現在還是執行國家標准的話,建議像歐盟那樣分兩個階段,可以在2015年之前仍然執行目前的標准,但是在2015年之後,應該推出符合WHO第二過渡期的標准,這一標准實際上跟現在的空氣質量『優』的標准是基本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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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