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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那年初三,她從我身邊走過,戴着眼鏡、穿着一件紅外套,我有了心跳加速的感覺。2002年,我給她寫了第一封信表白……10年了,我還是愛着她。”
這不是最近大熱的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裏的臺詞,它是個真實的故事——
10年前,可以把一句“我愛你”當成是玩笑,因爲我們都還小;但10年後,我還是說“我愛你”,不再是一句玩笑,因爲我們都到了而立之年。我明白這意味着什麼。對這份感情,我是發自內心的。希望貴報能幫我傳遞這份愛……
昨天,我們收到麗水男孩淩水土的一封來信。他喜歡一個女孩10年,中間有間斷地聯繫。與電影不同的是,那女孩現在還單身,在蕭山開服裝店。他希望我們能幫他傳遞這份青春的愛。
淩水土今年26歲,在義烏一家公司上班。他和女孩芬在初三那年認識。那時,他們都在遂昌雲峯中學讀書。某天中午,淩水土下樓吃飯,突然覺得眼前一亮,一個女孩從他身邊小跑着過去,淩水土瞬間有了特別的感覺。從那以後,淩水土開始悄悄關注起這個叫芬的女孩。但感情內向的他,直至初中畢業都沒跟芬說過一句話。
2001年下半年,淩水土考上衢州一家職業高級中學,他不知道芬的去向。剛到學校報到那天晚自習下課,淩水土在走廊上玩,突然發現隔壁教室最後一個位置上坐着的女孩很眼熟。這不是芬嗎?那一瞬間,他不知道該怎麼形容自己的感覺,愣了好久。
後來,淩水土經常以體育委員的身份與芬所在的班級搞活動,相互有了交流。但兩人的關係一直沒有進展。2002年,淩水土離開學校,芬繼續讀書。
離開學校不久,淩水土給芬寫了一封信,向她表達了愛慕之情。他在信中說:“我對你有種特別的感覺,你是我第一個喜歡的女孩,追了你N久……”芬也很快給他回了信,說很意外,他是個不錯的男孩,但大家都還小。就這樣,他們一直維持着書信聯繫。
淩水土記得2003年的一次,他在網吧裏對着QQ視頻裏的芬,大聲說:“我愛你”,周圍的人都以爲他瘋了。
2004年,淩水土去了部隊。對他來說,芬就像電影裏的女孩“沈佳宜”,不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信念——每天早上睜開眼睛有了理由,努力有了方向,人生有了意義。淩水土因此在部隊獲得了很多榮譽。
2007年下半年,淩水土突然減少了與芬的聯繫,因爲他覺得芬已經23歲了,到了談婚論嫁,選擇一個安定環境的年齡,而自己的未來未定。就這樣,兩人淡了。
現在,淩水土已退伍回來,在義烏一家公司上班,過完年準備來杭州發展。他從朋友處瞭解到,芬依然單身,而自己還是愛着她。
正如電影裏說:“分手,只需要一個人同意,但‘在一起’,可是需要兩個人同時認可才能作數。”昨晚,我冒昧地打通了芬的電話,她正在杭州培訓,“謝謝您傳達這份愛意。我前幾天剛收到淩水土的一封信,可是這陣子我培訓課程很緊張,還沒有時間好好思考過。我跟他是初中同學,但相互瞭解很少,一下子不能做決定。”芬說,她目前覺得兩個人並不合適。
聽到我轉述,淩水土堅持說,他會繼續努力,繼續幼稚地追下去。
“喜歡對的人,身上會發光噢。”
誰都發過光吧。哪怕現在變老了,發福了,神情麻木了,沒有夢想了,但一想到多年前發過光的自己,還是會傻傻地就露出會心微笑吧。
加油!淩水土。本報記者陳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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