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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給這輛違停車輛貼上罰單
1月13日13時47分,一輛黃色的微型面包車停在沈河區沈州路的機動車道上,車輪下還軋著黃色的斑馬線,而車上的司機卻不見了。這可是一起嚴重的惡意違法停車行為!
沈河交警大隊的交警當即叫來拖車將該車拖走。這是今年初沈陽警方宣布從嚴整治靜態停車以來,全市范圍內的第一輛被強行拖移的違法停車的機動車。
『黃面包』停馬路中間了
1月13日是沈陽警方開展靜態停車整治行動的第3天,市區內各交警大隊都對管區內的違停車輛進行整治。當沈河交警大隊的民警檢查至沈州路58號附近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遼AD6805』的微型面包車停在機動車的主乾道上,並且該車前後車輪都軋在了斑馬線上面,駕駛人已經離開了現場。
『這嚴重影響了東西方向行駛車輛的通行,而且也給過馬路的行人帶來不便。』沈河交警大隊二中隊民警孫濤當即開具了『罰款通知單』並貼在了該車的左側車窗上。由於車主一直沒有出現,使經過這裡的車輛不得不臨時變線繞開該車輛,對其他車輛通行造成很大影響,孫濤當即用電臺呼叫清障車趕到現場。
『我們將該車拖移後,將會把車輛安置到指定的停車場。同時我會盡快調取該車的檔案信息,等到查找到車主的聯絡方式後通知他接受相關處罰。』孫濤說。
據介紹,按照相關法規,對該車的處罰是罰款100塊錢,不計分。
違停車主『隱身』當觀眾
該車被拖走後,很多媒體正在對執法交警進行采訪時,一位身穿黑色皮衣的中年男子一直在現場聽著交警介紹情況的內容。起初記者以為他是過路群眾,當交警們離開現場時,這名男子纔向記者承認,他就是這輛違停車輛的車主。『我只是上旁邊的飯店吃一口飯,就是圖方便纔停到那的。剛纔我看到交警執法了,但是我也看見有攝像機在拍,就沒敢出來,太丟人了,我以後再也不敢這麼隨意停車了,我現在就接受處罰去!』
交警分發倡議書
當天沈河交警大隊的民警還對沿街單位的負責人進行了規范停車宣傳。
位於沈州路28號的鐵通大廈門前停著幾輛該公司的通信搶險救援車,這些車並沒有停到停車位裡。『鐵通公司門前有很多停車位,是可以優先使用的,所以更要合理停放。』沈河交警大隊的田春雷政委找到了鐵通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把一張『規范停車秩序倡議書』交到了他的手裡。『我們現在的停車標准是「入位、順向、頭齊、守時」,希望你們能夠合理利用公司門前的車位,按標准停車。』
據介紹,像這樣的『規范停車秩序倡議書』,交警將會陸續發放到沿街單位和個人的手裡,讓駕駛人養成文明停車的習慣。『我們會進一步強化靜態停車標准的宣傳工作,不僅是主乾道,還要加強4、5級馬路的整治。』
本報記者楊碩實習記者方月寧攝影常晟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