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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七臺河市原區長因煤礦爆炸被免,復出昇任副市長。 網頁截圖 |
“為什麼被免不到3個月就可以復出,還能昇遷至副市長?”1月16日,華聲論壇一位網友對最近當選為黑龍江省七臺河市副市長的劉麗提出了質疑。據網帖爆料,2008年12月,時任七臺河市新興區委副書記、區長的劉麗因一起煤礦安全事故被免職。次年2月,劉麗便復出任職七臺河市建設局黨委書記、副局長和市政建設工程管理處主任。
網帖:官員被免不到3個月閃電復出
1月16日下午,網友“lhlxls”在華聲論壇發帖爆料,因昌隆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的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新興區原區委副書記、原區長劉麗被免職不到3個月便悄然復出,並在今年的1月當選為七臺河市副市長。
發帖網友稱,2008年11月30日,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新興區昌隆煤礦1井發生瓦斯爆炸事故, 15名礦工和3名搜救隊員遇難。隨後,新興區包括劉麗在內的主要領導被免職。記者找到新華社和當地媒體對此事的報道,發現報道內容與網帖描述一致。
為證實自己所說屬實,網帖列出了劉麗的簡歷。該簡歷顯示,劉麗於2005年12月至2008年12月擔任七臺河市新興區委副書記、政府區長,2008年12月至2009年2月“待分配”,2009年2月至2010年10月任職七臺河市建設局黨委書記、副局長,市政建設工程管理處主任。這份簡歷內容與七臺河市政府官網的“領導之窗”一欄中劉麗的官方簡歷一致,從側面證明劉麗從被免職到復出的確不到3個月。
網友:免職是何物?
記者在華聲論壇、天涯社區等網站看到,不少網友對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新興區原區委副書記、原區長劉麗的閃電復出提出了質疑,也有網友直言不清楚“免職”的具體含義。
網友“龍之逆行”直言,“發生如此重大安全事故,涉事官員為何如此輕易復出?自稱‘焦化之都’的七臺河都不重視煤礦安全,還有誰會重視?”
網友“cd響動1982”則稱,“常聽聞官員被各種處分,實在搞不懂他們有什麼區別。有高人指點一二嗎?假如官員復出時向大家公示復出的理由,想必也不會有這麼多的質疑。”
回應:免職不等於撤職
1月16日,華聲在線記者聯系到七臺河市委組織部。一位工作人員稱不了解劉麗復出事件,但她認為,“免職後復出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免職並不等於撤職。”
該工作人員表示自己的答復只是個人看法,並非官方意見。截至發稿前,記者仍未收到官方回應。
律師:本案明顯有違國務院行政法規
網友們對劉麗復出的質疑是否有法律依據?1月16日下午,華聲在線記者采訪了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
李健律師表示,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違反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應當依照該條例給予處分。其中規定了政機關公務員受處分的期間為:降級、撤職24個月。同時還明確規定了行政機關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撤職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級別。而本案的情形如屬實情則明顯有違國務院行政法規。
此外,李健律師強調,領導乾部擢昇行為並非一人之力就可以完成,必須依照相關組織考核程序進行,該事件如果經查屬實確實昇遷違法,那麼其相關的推薦考察部門及個人也應當追究其相應連帶責任,纔足以治標治本,平息民憤。
鏈接:被免官員復出事件盤點
多名因三鹿事件受處官員復出或被提拔
2008年9月22日,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李長江因三鹿牌奶粉事件引咎辭職。2009年12月,有媒體曝光李長江復出,擔任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專職副組長。同樣因三鹿牌奶粉事件被免職的石家莊市委書記吳顯,被媒體發現出現在2011年河北黨代會現場。
“替黨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官員復職
2009年6月,記者就經濟適用房土地被開發商建成別墅一事采訪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逯軍質疑記者,“是准備替黨說話,還是准備替老百姓說話?”隨後,鄭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消息稱,鄭州市規劃局副局長逯軍已被停止工作,深刻反思、接受調查。2011年1月,媒體披露逯軍已於2010年3月份恢復工作,還在原來的工作單位任原職,分管後勤。
廣州海事法院原院長免職2個月後閃電復出
2009年12月30日,廣東省政協十屆九次常委會議上,廣州海事法院原院長羅國華被任命為省政協副秘書長。羅國華曾因出國“豪華游”被曝光,於2009年10月15日被免職,距此次復出僅僅過去2個月。
宜黃事件被免書記縣長均復出
2010年9月10日,江西宜黃縣鳳岡鎮發生拆遷自焚事件,3人被燒成重傷,其中1人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後7天,撫州市委對8名責任人作出處理決定,其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的邱建國、蘇建國被立案調查,但是此後一直未見有調查結論公布。2011年12月2日,媒體披露宜黃縣前縣長蘇建國復出,出任撫州市公路局局長。隨後,宜黃縣原縣委書記邱建國也被曝出任撫州金巢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記者羅浩)
華聲評論:問題官員盡數復出背後那看不見的“戰壕”
文/朱少華
問題官員復出開初還只是羞羞答答,對網友們的質疑勉強還能夠回應幾句。而從現在來看免職後很快復出仿佛已經快形成“慣例”了,對於質疑和呼聲一不解釋,二不辯解。等輿論的“自生自滅”,完全是一副傲慢的態度。
問題官員復出沒有法律依據不過是個空子,事實上主要問題還是處在官員身後的“同一個戰壕”。都是“同一個戰壕裡的戰友”,官員為了“戰友”被罷官免職,風聲已過,“戰友們”自然懂得該如何補救,甚至如何報答。要懲治這種現象就要從問責制度入手,要把官員身後的“戰壕”攻破,這樣不僅能把問題處理得更乾淨,能以絕後患,更能鏟除官員復出賴以依靠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