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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20日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今天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2011年第四季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言人尹成基表示,截至2011年底,大部分省市原公費醫療人員已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對於中央在京單位參加北京市基本醫保的問題,尹成基介紹,1998年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明確規定了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政策相同,待遇標準一致。各地積極的推進職工醫保制度建設,比較好地解決了在“看病貴、報銷難”方面的一些突出問題,還有個人負擔比較重、單位負擔責任不清的一些問題。
尹成基介紹,國家規定,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建立補充醫療保險。對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工資總額5%以內的部分稅前列支;對公務員和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建立公務員醫療補助。兩者主要在資金渠道有所差別,在制度上是基本一致的。
尹成基說,對於各地推進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工作安排,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確定。“據我們瞭解,截至2011年底,大部分省市原公費醫療人員已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隨着社會保險法的頒佈實施,其餘省市正在研究落實政策,加快工作進程。”
他介紹,2001年北京市建立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後,當年即啓動了海淀區區屬公費醫療單位參加職工醫保試點工作,2011年將全市所有區縣公費醫療人員納入職工醫保。
2012年,北京市在區縣級公改試點先行和平穩推進的基礎上,將市級單位原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人員納入北京市職工醫保。市級單位公改於2011年第四季度完成了宣傳部署、信息採集和社保卡制卡工作,目前參保人員可以持卡在北京市醫保定點醫院就醫並實時結算,工作過渡平穩有序。
對於媒體關心的在京中央單位公費醫療改革,尹成基表示,人社部將會同有關部門,認真總結北京市等地區公費醫療改革的經驗,適時研究在京中央單位的醫療保障制度政策完善問題。(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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