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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前一天,高新公安分局專案民警遠赴福建省龍巖市永定縣,將犯罪嫌疑人林祥福抓獲歸案。至此,“1·13”碎屍案在案發9天之後告破。
1月13日上午9時許,麓谷派出所接羣衆報警:其在轄區內的某民爆工地發現疑似屍塊。獲知此情況後,高新分局刑偵民警趕到現場調查,從現場分三處提取到七塊屍塊。經過法醫的初步鑑定,死者年齡30多歲左右,女性,身高153CM左右,死亡時間推斷爲8天前左右,分屍工具爲鋼鋸和菜刀類工具。
針對案情,分局專案組從全局抽調民警、巡防隊員、流動人口協管員100餘人,開展偵破工作,這時年關將至。
通過偵查,專案指揮部將“1·13”碎屍案的第一現場鎖定在離發現屍塊不遠處的一安置小區,隨即組織了四十人的摸排組對該小區進行摸排。1月21日,專案組民警在對該安置小區14棟四單元三樓一間住房進行摸排時,發現該房客廳的地板上、房間內的牀均有血跡,櫃子上擺有鋸子,廚房內有幾把菜刀。民警立即將情況上報專案指揮部。經過現場勘查,該現場就是殺人分屍的第一現場。隨後,民警查明一名叫林祥福(男,福建永定縣人)的男子自2011年4月起一直租住該房。結合其他調查情況,專案指揮部確定林祥福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1月22日,專案組民警驅車趕往福建永定縣,將犯罪嫌疑人林祥福抓獲。經審訊,林祥福對犯罪事實供應不諱。林交代,其2011年在高新區該安置小區參與傳銷時,與死者鄭瓊英(女,40歲,福建人)認識。 2011年12月28日上午10時許,林在其租住房內,因死者鄭瓊英欠其900元一事,與鄭發生爭執打鬥,逐用鐵錘將鄭擊打致死,後用菜刀、鋼鋸將屍體分解,於當晚和次日傍晚分別將屍塊轉移拋棄於附近的下水道及附近的一民爆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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