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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明報報道,香港一名年僅14歲的女童去年涉夥同男友誘得13歲女同學援交“搵快錢”,及後更強拍對方裸照以操控接客,繼而如吸血鬼般把肉金由當初平分3份,到最後由兩人沒收,半年間13歲事主被迫接客逾30次,最終因遇上臥底警員才逃離火坑。
現年15歲的蔡姓女童及其23歲男友黎子豪被控“控制另一人而目的在於使該人賣淫罪”,以及“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爲生”的交替控罪,30日在區院受審。
警方去年6月28日在街上截獲13歲事主X,同日X向警方透露,蔡與X爲中一同班同學,偶爾會一起外出逛街,及後蔡輟學,但兩人仍以MSN聯絡。其後蔡透過MSN向X提議,指“出來同人做愛好易賺錢”,又稱可在成人網站以X的名義代爲安排客人,X起初不太願意,但見與蔡投契,又嫌蔡“羅嗦……煩我今次以後不會再提”,故答應蔡的要求。
至去年1月初,X由蔡安排下首次接客,X於荃灣港鐵站與客人見面,蔡則暗中尾隨X與客人到時鐘酒店樓下。至交易完畢後,X將獲得的1200港元肉金分兩份給蔡,但蔡突稱其友人即黎姓次被告也有份安排客人,要求將肉金分成三份,更指“不分不能走”,意指會再安排她立刻接客,X無奈答應。
同月X接第二個客人,對方曾問她年紀,她訛稱16歲,事後獲得1200港元,她將800港元交予蔡,黎這次亦有出現。至第三次接客卻被“彈鍾”,對方只給她100港元車馬費,當日蔡藉詞X誘她到荃灣灣景商場公廁,強拉她的衣服逼她拍下胸部及下體的照片,說有客人要求裸照,X反抗不果,黎又在公廁外等候,便無奈被拍下裸照。
X指自此感到憤怒亦不願再接客,但被蔡以裸照威脅,指會將照片公開予X的父母及老師,又稱“陪你玩到底……沒臉面那個是你”等說話,一向家教甚嚴的X因怕被父母知道事件而一直啞忍。X指半年間接客逾30次,但兩被告總拿去大部分肉金。X30日更供稱,自去年5月起,蔡更將所有肉金扣起,“仁慈的時候會給她車馬費”。
控方透露,至6月28日X接完第一個客人後再與假扮客人的臥底警員見面,但X嫌警員“問長問短”,只着對方給她100港元車馬費不作交易,X後將錢交予蔡,蔡即安排X接另一客人,警方在兩人前往時鐘酒店途中將兩人截停查問而揭發事件,同日將蔡拘捕。
控方指蔡女以“16歲trade 800/1hr無限Q”的MSN賬號在互聯網代X接客。當X被蔡以裸照勒索接客後,X被安排週一至五其中兩天,下午放學後接1至2個客人,星期日則接客2至3次。至於肉金拆帳,若肉金是1200港元,X可獲400港元;1000港元的話,X可獲300港元,但若是800港元,X僅得200港元,即不足三分之一。自去年5月起,蔡更將所有肉金扣起,X偶爾才獲車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