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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輛華利客車拖帶一輛夏利轎車在公路上行駛,途中牽引鋼絲繩斷開,華利車司機下來檢修;不料夏利車被後面一輛雨天超速行駛的吉利車追尾導致失控,撞死了正在系繩的華利車司機。日前,經北辰區法院審理,吉利車司機負事故主要責任並構成交通肇事罪。
2011年8月一個雨天的午後,本市青年張某駕駛一輛吉利轎車沿京津公路中心隔離帶東側第二條機動車道由南向北行駛,途中遇前方同車道順行的一輛華利微型普通客車拖帶著一輛夏利轎車。在兩車拖帶過程中因牽引鋼絲繩斷開,華利車司機下車查看,蹲在兩車中間系牽引鋼絲繩。張某駕駛的吉利車前部撞上了夏利車尾部,導致夏利車失控撞上在車前系繩的華利車司機,其受傷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事發後,張某撥打120、110,並留在現場等候公安機關處理。經交管部門認定,吉利車司機張某承擔事故主要責任,夏利車司機和華利車司機負事故次要責任。經調解,張某賠償死者家屬各項經濟損失30餘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犯交通肇事罪。北辰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機動車雨天超速行駛,發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檢察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考慮自首、賠償被害人家屬損失並取得諒解等情節,依法從輕處罰。一審判處張某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通訊員於翔劉志敏記者馮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