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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2月1日電據加拿大《明報》報道,近來被中國移民視爲申請快捷方式的加拿大沙省省推薦移民(PNP)計劃,從去年12月更改收件地點,改由移民部位於悉尼(Sydney)的“中央受理申請中心”(Central Intake Office)收件。雖然沙省解釋更改收件地點是爲了加速處理程序,但由於不久前沙省才被移民部批評,其對家庭移民的定義太過寬鬆,因此有關舉動,已被解讀爲移民部介入監控計劃的開始。
在去年12月1日之前,沙省省推薦移民申請人是向各自居住國家,所屬的加拿大在海外簽證辦事處遞交申請。
舉例而言,在中國的申請人可向北京,或住中國南方省份的申請人,則是向香港簽證辦事處遞交申請。但在去年12月1日開始,遞交地點改成位於新斯高沙省(Nova Scotia)悉尼的移民部“中央受理申請中心”收件。
沙省推薦移民計劃當中的家庭成員類(Family Members)與技術移民、企業移民、農場主人移民(Farm Owners)類別一樣,爲獨立類別。
計劃規定,凡是在沙省居住滿1年的移民,不管收入如何,均能夠資助一名家庭成員前來,而凡是在18歲至49歲之間的父母、兄弟姐妹、叔伯、姑姨,甚至表姐表哥等,均能提出家庭成員移民申請。
提供1萬元財力證明
至於家庭成員移民申請的在海外的“主要申請人”(principal applicant)則從去年1月開始,必須提供1萬元財力證明(定存證明),外加同一申請的成員,每人再加2000元的財力證明;同時,必須已在沙省找到工作,或證明有意願找全職工作,即符合申請資格。
移民律師王仁鐸指出,移民部早已注意到,沙省讓兄弟姐妹、表哥表姐也能移民的計劃,與聯邦的家庭團聚辦法差異太大,先是讓海外移民官嚴查家庭成員類的資料,看他們與人在沙省的資助家庭成員(supporting family member)的親戚關係是否屬實,嚴查造假,並有申請人被刁難。
但無可諱言,對一些不符聯邦家庭團聚資格的中國申請人,沙省的家庭移民申請,等於開啓一扇門。移民顧問任立三說,不久前他才爲一名申請聯邦家庭團聚卻不符資格的申請人,改辦沙省的家庭移民。他表示,申請人其實是一名已取得永久居民資格的父親,想申請超過22歲的女兒到加拿大,由於女兒已成年,不符聯邦優先家庭成員的定義,只好改到沙省創辦生意,再爲女兒辦理家庭成員移民,目前仍在申請中。
沙省PNP計劃中國申請人增
沙省省推薦移民計劃(PNP)發言人布爾熱(Richelle Bourgette)指出,最近申請該省PNP計劃的中國申請人確實增多。
她說,PNP計劃的家庭成員類,申請人不一定已在該省找到工作,只要願意找工作,又已提供1萬元的財力證明,即符合申請資格,這給予申請人相當的彈性。布爾熱表示,按照規定,不管是企業移民、技術移民或是農場主人移民,只要已具永久居民資格身分,且在沙省住滿1年,即能夠擔任海外家人申請移民時的資助家庭成員(supporting family member),與聯邦政府資助家庭團聚移民不同的是,資助一方並不需要提供收入證明,只需要在過去六個月未領取政府福利。
沙省在2009-2010年時,總共覈准了3400個推薦移民申請,約引進一萬名推薦移民計劃下的各類移民,包括家庭成員。在2008-09年時,沙省引進推薦移民總數達到7,800人。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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