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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奧斯卡主辦方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院宣布,將“柯達劇院”作為奧斯卡頒獎典禮的永久舉行地。當時可沒人能想到,這個“永久”竟然只有短短的10年。
如今,有著131年歷史的柯達公司宣告破產,“柯達劇院”有可能改名。如果法院允許“柯達劇院”中止冠名權合同,劇院的開發商CIM集團就有權尋找新的冠名贊助商。如果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院理事會決定繼續在這個劇院裡舉辦每年的奧斯卡,他們就可以使用者的身份否決CIM集團的新贊助商,直到其滿意為止。
本周三,柯達公司已向美國法院提出,允許其中止與“柯達劇院”開發商CIM集團簽訂的價值7500萬美元的冠名權合同,這意味著“柯達劇院”將不復存在。
2000年,柯達公司與CIM集團簽署協議,獲得柯達劇院的命名權。根據協議,柯達公司需要支付共計7500萬美元的命名費,其中逾400萬美元需在近期支付。柯達公司發言人克裡斯托弗·韋羅達表示,在距離2月26日舉行的奧斯卡頒獎典禮僅有數周之際,放棄對柯達劇院的命名權實在是“無奈之舉”,柯達公司面臨眾多財政難題,已經無力承擔400多萬美元的命名費了。他表示:“中止合同是為了能夠保證我們的消費者、債權人以及其他利益相關人利益的最大化。”
據悉,目前已有幾家公司與該劇院的開發商CIM集團進行接觸,想要購買劇院的命名權。美國知名媒體《Thewrap》分析,不管奧斯卡是否搬離“柯達劇院”,CIM集團都可以將這份合同賣出高於7500萬美元的價格。
【柯達劇院】
位於美國加州好萊塢的好萊塢大道上,2001年11月9日啟用,是奧斯卡金像獎頒獎禮的舉行地點,在2002年開始成為奧斯卡的永久舉行地。
柯達劇院是專門為奧斯卡頒獎禮而設計,可容納3400名觀眾,設有全美國最大的舞臺,有120英尺寬,75英尺深。在舞臺後的記者室可容納多達1500名記者。劇院由柯達公司贊助7500萬美元建成,並獲得命名權。現由洛杉磯市擁有,並由美國電影藝術與科學學會向市政府租用,以舉行奧斯卡金像獎頒獎禮。在其他時間,柯達劇院則供舉辦演唱會等表演,及其他種類的頒獎禮。美國歌唱真人秀《美國偶像》每季的大結局會在此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