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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1日,沈陽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工會正式代表職工與企業行政方簽訂了集體合同。集體合同對職工的最低工資標准和工資增幅做了詳細約定,保障了職工的合法權益的同時,也給職工們的心理和生活帶來了眾多改變。2012年2月2日,記者在沈陽家樂福北站店見證了集體合同給職工帶來的變化。
周鳳梅是沈陽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服務中心的一名服務人員,在家樂福已經工作6年了。以前她只知道,只有自己努力工作,通過部門主管的考評,纔有機會加薪。集體合同讓她明白,只要自己在公司踏實工作,在家樂福工作時間越長,工資就會越來越高。『以前我買衣服只盯一二百元的,現在我敢對一二千元的衣服下手了!』接受記者采訪時,周鳳梅興奮地說。她還悄悄地告訴記者,這個春節她已經買了一件1800元的上衣。
與周鳳梅一樣,沈陽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收銀部的吳曉飛自從知道自己將漲工資以後,便開始計劃自己的旅游路線。吳曉飛說,自己熱愛旅游,但因為收入有限,以前的旅游路線都是近點游。自從簽訂了集體合同,知道自己的工資每年都會上調,她就改變了計劃,把近點游改成了三亞游,明年她還打算出國游。
本報記者王彩麗文並攝
今年春節,周鳳梅買了一件1800元的上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