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銳評
□柳絮
報載,因擋住了廣東省菸草大廈的通道,建成兩年的廣州珠江新城金穗路西側天橋被迫進行改造,改造將以天橋二期工程的名義,拆除原位於菸草大廈正門前的樓梯,新加裝兩臺自動扶梯,工程費用因此額外支出285萬元。
業內人士稱,天橋建成兩年就要改造的情況比較少見,如果天橋在設計之初就避開周邊大廈的用地紅線,則改造完全可以避免。看來,這是一次因規劃設計不當導致的重複施工,按道理應由當初的設計、施工單位乃至招標單位(廣州新中軸建設有限公司)、項目業主單位(廣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所謂的“二期工程”費用。
但讓人費解的是,省菸草公司就天橋擋門問題向新中軸公司和有關領導反映後,“市政府表態願意對天橋進行改造,並將此項工程交由新中軸公司負責實施”———天橋二期工程額外支出的285萬,是否就一下子變爲由市財政掏腰包了呢?市民願意嗎?
珠江新城的規劃問題已屢遭詬病。但誰也沒想到,一座小小的天橋竟也如此不堪,如今再砸285萬用於改造,若還要財政買單,真是“佛都有火”!這樣用納稅人的錢爲某個單位的規劃設計失誤“擦屁股”,我們不同意!
翻查之前的報道發現,這座天橋的改造其實“蓄謀已久”,只不過市民一直“蒙查查”罷了。《南方日報》去年12月6日就簡要報道了天橋將改造的消息,當時的招標公告美其名曰“景觀天橋優化調整工程”;而上月13日南方電視臺報道稱,金穗路的天橋已經被拆了一半,市民要過馬路只能橫穿馬路,天橋下沒有人行橫道,行人都不知道好端端的天橋爲何要拆;直到2月7日,市民才從報上得知天橋被迫進行改造,要額外支出285萬元……
眼下,天橋改造項目正處於招標過程中,可天橋早在20天前就拆了一半,如此運作是否存在程序上的瑕疵?金穗路這座天橋最初的設計、施工單位到底是哪一家?市財政爲何要爲他們的失誤買單?
柳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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