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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車行駛在練車場上是很常見的一幕,但日前網上曝出的“大理六千萬建成史上最奢華練車場”一帖,引發了許多網民的關注。該網帖質疑大理州投資6000萬元建蓋的龍山公園,根本無人游玩,附近群眾將其作為練車場以避免浪費。
此事引發了網民對於工程浪費、“閑置工程”等話題的熱議。那麼,大理為何耗費巨資打造這樣一個遭群眾非議的“閑置工程”呢?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赴大理進行了調查。
六千萬元建公園竟閑置成“練車場”
2月7日,網友“大人不玩躲貓貓”在雲南網金碧坊社區發帖《大理六千萬建成史上最奢華練車場,每天供七八輛教練車練習》,大意為:大理州下關鎮龍山上,州委州政府旁的一個公園佔地近百畝,綠化非常好,但除了幾輛練車的教練車和私車,顯得空蕩蕩的。練車師傅稱6000萬元蓋的公園卻很少有人來,看閑置著心疼纔來練車的。該網友質疑:6000萬元能蓋100所最好的希望小學,購買300輛最好的校車,給低收入家庭蓋1000套廉租房!應當用在這些地方。
記者看到,帖子裡還附有10多張清晰度很高的照片,除了展現幾輛車和幾個人練車的場景,還能看出該公園佔地面積很大,但空蕩蕩的。
8日,記者聯系到了發帖網友。他稱自己是大理人,春節回家過年時看到了這一幕,是基於對大理的愛護纔發帖的。他認為,這麼多錢蓋個閑置公園,應該給納稅人一個交代。
該網友還將帖子發到了騰訊微博,引起了網友熱議。騰訊網友“七劍”諷刺“公園還是建得氣勢恢宏的,也許領導們在想:要怪就怪老百姓不去逛。”騰訊網友“傾聽”則表示無奈,“無語,還能說些什麼呢?”。金碧坊網友“煙雲”也認為“大理多投入點資金修學校就好了,這種勞民傷財的事少乾點”。
一些網友還對當前形象工程造成的浪費進行了分析。
當地回應:公園閑置是因它是為將來建的
記者8日赴大理采訪此事,大理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作出回應:龍山公園確屬大理經濟開發區投資近6000萬元建設的公園。由於來公園的人不多導致了公園以及目前公園設施的閑置,但這個公園是為了滿足今後城市發展的需要。
據這個管委會介紹:1999年至2004年,根據大理市城市總體規劃,大理經濟開發區建設了以自然山體為基礎,以觀賞城市風光和眺望蒼山洱海風景為主題的景觀型公園——龍山公園。公園佔地面積約60畝,建築面積約1.2萬平方米,總投資5700多萬元。其中,主體建築迎風塔(含綠化水池和消防水池)投資3900萬元,配套餐飲、休閑、綜合配套服務設施投資720萬元,廣場及綠化投資840萬元,公園雕塑投資160萬元,附屬停車場及公交車站投資155萬元。
2008年,大理經濟開發區與大理勝境舞龍旅游景點開發有限公司簽訂投資協議,將龍山公園交由大理勝境舞龍旅游景點開發有限公司經營,將龍山公園打造成集觀景、休閑、特色餐飲、旅游商品等功能為一體的精品旅游接待景點。
8日下午2時多至4時多,記者來到了龍山公園,兩個多小時只看到公園餐廳的幾個工作人員和10多名市民、游客。7日網友曝光“練車場”後公園就不再允許在這裡練車了,但記者還是看到了一輛專門開到這裡准備練車的轎車,隨後被有關人員制止了。公園內經營的兩家餐館客人也不多,整個公園確實給人“門庭冷落車馬稀”的感受。公園裡有個被網友諷為“明珠塔上半截”的高塔叫迎風塔,記者通過玻璃門看到裡面有施工遺留下的垃圾和雜草,屋頂的部分頂板也垂落在空中。
對於網友質疑該工程閑置浪費,大理經濟開發區建設局局長李利彪介紹,公園以及這個塔原本打算讓人觀光,“但人不多就未能實現”。
據悉,龍山公園是當年的大理市政府統一規劃、一次建設實施完成的,距離老城區有5公裡,由於距離遠且地處偏僻,大理本地人幾乎沒有人來這裡游玩。李利彪說:“龍山公園是為了今後城市發展的需要。”
記者在公園裡見到了來到大理四年的貴州人陳敏。她說,龍山公園環境不錯,但可能距離城區遠,確實平時沒有多少人來。帶著妻子和女兒到公園來玩的當地白族人張先生說:“這裡環境確實好,但太偏僻了。”他還表示,這公園看著造價怎麼也不止6000萬元。
有多少“閑置工程”在風中嘆息?
事實上,關於工程浪費的話題從未停止過,也引發熱議和質疑。但時至今日,一些耗資巨大的“閑置工程”仍不時被曝光,其深層次的原因值得思考。
雲南網友“邊民”認為,政績工程跟民生、實際公共產品和服務沒有聯系起來,自然導致了浪費。表面看,工程的項目審批、規劃、預算、審計等制度設計是“滴水不漏”,但實際操作中卻是制度擋不住“人治”。
雲南省社科院社會學所專家李進參認為,類似事件並不少見,相關部門應當認真匯總分析這些“閑置工程”,尋找原因。如在初始環節,投資巨大的項目為何沒有充分調研和論證?項目上馬如何避免隨意性?畢竟“閑置工程”造成的不僅是土地、金錢、人力等資源的浪費,在當前基層仍有許多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前提下,“閑置工程”更容易引發公眾的反感、不信任和對政府行政能力的質疑。
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春光認為,“閑置工程”頻繁“露臉”,有的是個別政府大搞形象工程的產物,有的是拆遷賣地的利益驅使,有的是規劃“短視”導致,有的則是官員政績需要。可以說龍山公園項目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在對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時是估計不足的。
該所律師田大志則認為,要解決這一問題就需要將項目的立項、審批、建設所有環節向社會公開;一旦出現腐敗問題、形象工程問題,應當對在關鍵環節負有責任的決策人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