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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時,特大跨國搶劫團伙骨乾之一的邵迅在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當庭聽判,因犯搶劫罪,他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88480元;邵迅退賠的在案贓款11520元,發還4位被害人,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上世紀90年代發生的國際列車大劫案造成了惡劣的國際影響,北京鐵警趕赴俄羅斯,對參與中俄列車劫案及在莫斯科當地搶劫的中國籍團伙成員進行了控制和引渡。特大跨國搶劫團伙骨乾之一的邵迅,參加了當時的4個團伙中的兩個團伙在莫斯科的搶劫作案,但唯獨他逃亡隱藏了18年之久。其間,邵迅曾出家懺悔,漂白身份成立公司,成為了千萬富翁,並用假身份娶妻生子,但他最終還是被抓獲歸案。
在法庭上,檢方指控邵迅涉嫌在莫斯科參與搶劫10起。邵迅聽後,對指控的事實基本不持異議,並表示在逃期間經常懺悔,願意贖罪,稱“願接受任何懲罰”。
邵迅的辯護人則提出,邵迅助養貧困學生,具有認罪態度好、積極從事公益事業等從輕量刑情節,希望法院對邵迅可以從輕處罰。
經審理法院查明,1993年1月至5月間,被告人邵迅伙同朱興金、苗炳林等人在莫斯科市使用暴力、脅迫手段劫取中國公民的財物。邵迅共參與搶劫10次,搶劫總價值21800餘美元、7600餘元人民幣、50餘萬盧布及金戒指、金項鏈、手表等物品。法院審訊期間,邵迅主動退賠人民幣10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邵迅多次伙同他人在俄羅斯莫斯科市以暴力、脅迫的方法劫取中國公民的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情節嚴重,依法應予懲處。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鐵路運輸分院指控被告人邵迅犯搶劫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邵迅認罪態度較好,且到案後能夠主動進行退賠,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當聽到法官宣判後,邵迅並沒有流露出意外的神色,他表示服判,“接受法院的判決”,對判決結果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