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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早上6點多,瀋海高速寧波段,三輛小轎車連環撞,期間還有一輛商務車擦肩而過,事故造成黑色轎車中一家5口4人死亡1人重傷。
昨天,高速交警對這起事故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肇事三方在本起事故中負同等責任。
慘烈事故四死一傷
回憶起這起慘烈的事故還讓是讓人唏噓不已。
先是一輛“蒙迪歐”在二車道上失控,撞上中央護欄後彈回二車道,緊接着後面一輛黑色浙J轎車撞上“蒙迪歐”,之後一輛“奔馳”與黑色浙J轎車、“蒙迪歐”撞到一起,最後一輛商務車擦着黑色浙J轎車而過。
事故造成蒙迪歐轎車和奔馳車相繼起火燃燒,而黑色浙J轎車上五人,四人死亡一人受傷。
記者瞭解到,黑色浙J轎車上五人是一家人,他們當天去上海看病。
三方在事故中均負同等責任
昨天,高速交警寧波支隊二大隊對“1.31四人死亡事故”做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肇事三方在本起事故中負同等責任。
經交警部門深入調查認定,奔馳車司機錢某在行車中未確保安全駕駛造成事故,蒙迪歐司機李某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事故後,未按規定設置警告標誌造成事故,黑色浙J轎車司機王某在行車中未確保安全駕駛造成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三方在事故中均負有同等責任。
最後一輛刮擦到的商務車因與人員傷亡沒有因果關係,另案處理。
目前除了已死亡的黑色浙J轎車司機黃某因死亡不予追究刑責外,另兩名司機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本報通訊員忻凱
本報記者尤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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