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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傑)歌力思店長侯某虛開退貨單,侵佔公司貨物貨款2萬餘元。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以職務侵佔罪判處侯某緩刑1年。
侯某現年31歲,北京人,大專文化,原爲深圳歌力思服裝實業有限公司員工,案發前在西單太平洋百貨盈科店擔任店長。去年1月開始,侯某利用擔任店長的職務便利,以虛開顧客退貨單的方式,侵佔公司貨款6090元。得手後,他又開了4個退貨單,再次侵佔貨款1萬餘元。
同時,侯某還在沒有付款的情況下,僞造一筆銷售記錄,將一雙鞋據爲己有。此外,他還曾將贈品針織衫賣出後收款。
在太平洋盈科店關門之前,侯某被查獲歸案。朝陽法院審理認爲,侯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公司財物佔爲己有,且數額較大,已構成職務侵佔罪;鑑於他自願認罪,從輕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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