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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上午,藥家鑫案被害者張妙的父親張平選、母親劉小欠等人通過代理人張顯的微博賬號“@西安張顯”發佈公告稱,願意接受藥家鑫之父藥慶衛在藥案審理期間表示“贈與的20萬元”,並“於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藥慶衛處接受該款。”此前,張妙家人已拒絕該贈款。8日上午,張顯、王輝、張平選、張平選二女兒張朗以及同村村民一行6人到達藥慶衛家“索要”20萬捐款產生衝突。(詳見本報2月10日A15)
“你認爲藥家鑫之父應該付給張妙家屬20萬元嗎?”這一新聞話題迅速在微博上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在新浪微博的一項同題目投票調查之中,在參與投票的81193名網友中,有68979(85%)位網友明確表示藥家這筆錢“不該給”,僅有6053(7%)位網友認爲藥家“應該給”,另外有6181(8%)位網友認爲這事情“不好說”。
微博網友的意見也幾乎一邊倒地支持藥家不給20萬元,@米蘭的咖啡說:“既要命又要錢,哪有這種好事。藥家鑫伏法後再來要錢,醜陋嘴臉一覽無遺”。
@愛心相互傳遞說:“網上給張家捐了那麼多錢都用完了?什麼病啊?有膽說出來嗎?藥家堅決不給錢。”信息時報
新聞調查
〉〉〉當事人聲音
90多萬捐款怎麼用完的必須公開
“之所以提三個前提,不是出於苛刻,而是基於對等的信任和誠懇。”藥家鑫之父藥慶衛代理律師蘭和9日做客搜狐微訪談時表示,“三個前提條件:1.張平選能夠將網絡捐款明細走向公佈,證明自己確實已經到了無錢看病的地步;2.對此前在媒體上公佈的不實信息進行澄清;3.並能將‘索款事件’真實內幕公之於衆”。蘭和律師表示,在滿足三前提條件下,藥慶衛和本人均願對張平選夫人看病一事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在此之前,已經有網友和一些捐款者對高達92萬元的捐款使用情況提出了質疑,不過,面對媒體,張顯依舊強調,款項使用情況是私人事情,沒必要公開。蘭和表示,捐款人有權利要求知道自己捐贈款項的去向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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