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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協『管辦分離』方案一出臺,立即被外界認定為『換湯不換藥』。面對質疑,剛剛名正言順的中國足協副主席韋迪表示:『足球管理改革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目前方案還有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在足代會等時間節點繼續深化協會與足管中心的徹底分離。 』
韋迪並不認同本次中國足協特別會員代表大會『流於形式』的說法,『我認為職業聯賽理事會的成立纔是改革的真正指向,只不過「管辦分離」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可能一步到位。 』韋迪進一步解釋說,『目前的「管辦分離」方案肯定是不完善的,必須通過不斷地實踐,不斷地發現問題,再不斷完善。 』 韋迪否認『協會與足管中心不分離的』說法,他表示:『足管中心僅推出職業聯賽改革方案,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停滯對中心的改革。我們正在想辦法解決「一套人馬兩塊牌子」的問題,今年年底,我們將利用協會換屆的契機邁出一大步,解決這個問題。 』
雖然足協設立了職業聯賽理事會,但理事會並不能完全體現俱樂部的意志。新成立的職業聯賽理事會執委會共有19個名額,可中超、中甲俱樂部加在一起居然只有7席,處於絕對少數。中國足協名義上只有3席,但實際上地方足協、中超公司以及所謂的專家席都在他們的控制范圍內。其實按照慣例,俱樂部應有10個席位,這意味著如果全體俱樂部意見一致,可以形成決議。
尤其是,韋迪強調中國足協仍對理事會擁有一票否決權。『世界上的足協對聯賽的管理都是如此,不過據我所知,沒有一個地方的足協使用過這個否決權。 』韋迪說,『由於目前理事會沒有解決法人問題,理事會無法進行聘任,因此授權中超公司代表它進行聘任。中超公司分管聯賽業務的纔6個人,額外招聘也就增加幾個人,運行成本很低。如果運行成本增加,影響到中超公司收益的話,多餘成本將由中國足協負擔。其實「管辦分離」並不意味著足協放棄管理,只是改變了原有用行政命令的管理方法,從而建立參與主體自我發展的機制。這種管理是進步的,雖然結構似乎更復雜。有人提出通過中超公司管理聯賽,但在研究了《公司法》後我們發現,改造中超公司這一營利性組織還不具備條件,因為職業足球具有公益性,管理職業足球的組織應該是非營利性組織。 』韋迪的一番話其實已表明了足協的態度,說到底,足協不會『革自己的命』。
□本報記者/黃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