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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麗平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了解到,2010年,國務院有關部門成立了修訂體育法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研討會,就修訂體育法中遇到的重點和難點問題進行調研。
在去年3月舉行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韓召善、楊偉程等67名代表提出兩件議案,建議修改體育法。
教科文衛委認爲,體育法施行16年來,對推動體育事業進步,增強全民族身體素質,提高體育運動水平,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等發揮了重要作用。隨着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體育體制改革步伐加快,體育法已不能完全適應體育市場化、產業化、職業化、社會化和現代化發展的需要,適時對體育法進行修訂是必要的。近年來,教科文衛委積極關注體育法修訂進展情況,相繼聽取了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體育工作和法律實施情況的彙報,開展體育法實施情況的調研工作,以推動法律修訂工作的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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