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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經過遼寧鐵嶺、丹東兩地法院刑事審判庭組成合議庭合議,並最終報最高人民法院之後,決定分別在2012年2月16日、18日對足壇反腐風暴第一批審理案件進行一審宣判。
2011年12月19日,足壇反腐案在鐵嶺中法、丹東中法開審。按照兩家法院之前的計劃,原來準備在春節前進行宣判,不過,經過最高人民法院合議之後,並沒有同意原定的宣判計劃。春節上班之後,鐵嶺、丹東兩地法院也分別接到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告之可以做好宣判準備,於是在對所有程序與案情再次進行合議之後,兩地法院分別做出了一審宣判的時間並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批准。丹東中院將在2月16日開庭宣判、鐵嶺中院在2月18日開庭宣判。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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