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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河西區檢察院獲悉,今年1月份,該院偵查監督部門受理涉嫌詐騙罪案件比去年同期大幅上昇,且涉案金額巨大。
據了解,去年全年河西檢察院受理涉嫌詐騙罪案件共計19件19人,而今年僅一月份受理涉嫌詐騙罪案件就達7件9人,佔去年全年此類案件的36.84%。這七起涉嫌詐騙罪案件涉案金額從1.4萬元至46萬元人民幣不等,可分為四種類型:
一、以代辦好事為由實施詐騙犯罪。犯罪嫌疑人李某謊稱能夠在法院購買拍賣的便宜汽車為由,騙取被害人張某的信任,騙得人民幣共計46萬元。
二、以代為招生為由實施詐騙犯罪。犯罪嫌疑人朱某聲稱有能力為學生辦理大學專科學歷及天津大學高自考本科學歷證明,詐騙近30萬元,並給交費學生開具偽造的天津工業大學收據及入學通知書,現所騙錢款已被朱某揮霍一空。
三、通過偽造文件實施詐騙犯罪。2011年10月,犯罪嫌疑人劉某偽造、使用大量國家各部門文件、偽造銀行92億元存款證明書,企圖詐騙被害人李某工程款500萬元,被李某識破未果。
四、騙取朋友信任實施詐騙。犯罪嫌疑人宋某通過相親結識被害人張某,取得張某信任。2011年8月至10月期間,宋某之父以為張某辦工作為名,分兩次詐騙張某現金28000元,後將贓款用於償還個人債務。2011年8月至1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宋某自稱能辦低價二手汽車,後通過多次租借汽車冒充二手汽車,騙得被害人張某信任,分兩次詐騙張某現金44000餘元,後將贓款用於償還債務及個人消費。
據河西檢察院檢察官介紹,詐騙案件犯罪嫌疑人多通過代辦好事、代為招生、偽造文件等方式,騙取親友信任後實施詐騙犯罪。一方面犯罪嫌疑人洞悉被害人急於成事、疏於防范的心態,另一方面,某些被害人基於親友關系給予犯罪嫌疑人充分信任,最終導致財產損失。同時,檢察官還提示廣大群眾,要通過正規合法渠道辦理事務,不要貪圖便宜、不要急於求成,發現犯罪跡象要及時報案,以免造成重大損失。(通訊員楊雪黃秀秀記者王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