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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駕車強行擄走農民工當苦力,並派專人看管,誰要想逃就一通毒打。近日,哈爾濱警方成功打掉了兩個涉嫌非法拘禁、強迫勞動的惡勢力犯罪團伙,18名無家可歸人員和農民工被成功解救。
強擄農民工當苦力,這是法治社會的暗影,與文明背道而馳。但是,類似事件並非孤例。一個充滿諷刺意味的細節是,4年前,哈爾濱曾經發生過類似事件——“哈爾濱破獲非法拘禁案,26人被包工頭控制”。
每有類似事件發生,各職能部門都在努力亡羊補牢。但是,僅有常規動作還不夠,還應該從兩方面進行制度性反思。
其一,不法分子爲何一再把農民工或智障人員當做強擄和奴役的對象?究其因,相對來說,農民工是弱勢羣體,他們維權意識不強,也沒有強有力、有效的反抗手段,關鍵是,還缺乏有針對性的公共服務。比如他們來到異地找工作,舉目無親,沒有健全的組織爲他們維權,即便失蹤了有時也不爲人知。如果農民工在城市裏有溫暖而可靠的互助組織,他們失蹤哪怕一天,也早就該被人追問和報警了。
其二,不妨進一步提高不法分子的違法成本。不法分子強擄農民工爲苦力,是爲“黑色經濟”所驅動——通過拘禁、強制農民工無償勞動而賺得大錢,這就需要重罰、嚴懲不法分子。但現實情況是,案發後,一些不法分子通常只被處以拘役或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事實上,刑法修正案(八)已經明確了強迫勞動罪:“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不法分子嚴懲,才能遏制住其有恃無恐的氣焰和爲利所驅的衝動。
農民工滿懷憧憬地來到城市,他們需要的是體面勞動,是尊嚴生活,是用體力和技術換取的美好明天,而不是黑色的夢魘。捍衛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要靠法律發力,要靠監管部門撐腰,還要靠健全的制度保障,讓農民工抱團前行、溫暖相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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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要靠法律發力,要靠監管部門撐腰,還要靠健全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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