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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在哈爾濱香坊區綠海華庭售樓處,工頭張洪濤爲百餘名民工討薪未果自焚受重傷。目前,張洪濤病情嚴重,有生命危險。家人稱張多次向開發商和承建商討要100多萬元民工工錢,對方都稱沒錢。項目經理否認欠百萬工錢,稱還剩50多萬元,月底交工後就結算。(2月25日央視)
目睹工頭張洪濤自焚重傷的容貌,心裏不是滋味。工頭張洪濤爲百餘名民工討薪,譜寫了讓人爲之動容的樂章,然而如此極端討薪的行爲卻是不可取的,維權有合法渠道,討薪應採取正當途徑。民工權益傷口久愈不合,致使耍賴企業和無量老闆屢屢僥倖逃過窮追猛打,我認爲主要歸咎於制度“軟肋”。當下民工維權血與淚的爭鬥從未停歇,暴力討薪或以死相威脅的新聞屢見不鮮,互踢皮球推責任的企業和老闆屢屢得逞,而討薪者卻不從法律上去爭取權益,頻頻上演極端討薪幕幕悲劇,流血流淚的終將是善良的民工朋友。
梳理近年來民工極端討薪的辛酸史和血汗史,不免讓人感慨萬千。比如今年1月16日,山東青島一名女子因被工地拖欠了68000元的工資覺得無顏回家過年,一女子爬上20米的塔吊要輕生,經過與工地負責人的一番協商後,下午5點,女子才慢慢地爬下了塔吊。不難看出,仍然有部分討薪民工的最後武器依舊是走向“極端”,以期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儘早彌合權益的傷口。工頭張洪濤自焚重傷的義舉又何嘗不是如此呢?這種直白的權益訴求,結果對於無量老闆而言無異於隔鞋搔癢,治標不治本。討薪不僅未能如願以償,自己還因此遭受重傷送往醫院搶救。
在我看來,“自焚討薪”的火焰即便“燒”得再猛,也不能癒合權益的傷口,因爲自始自終極端討薪就不是一劑良藥,一樁又一樁的極端討薪案例便是最好的佐證。民工權益的傷口如果不注入“理性”的藥物,而是衝動魯莽地“極端”用藥,等同於再往傷口上撒多一把鹽。明知多次向開發商和承建商討要100多萬元的工資,但對方老說沒錢。基於此,工頭張洪濤沒有拿起法律這柄“達克摩斯之劍”,反而選擇“自焚討薪”的“自虐”行爲,這是極不理性的做法。
討薪除了走極端還有其他辦法嗎?當然有!解決拖欠問題,彌合權益傷口,還得依靠法治手段“醫治”,近年來不少民工維權案例業已初見成果。各級政府部門、勞動部門、法律部門相繼建立健全保障農民工權益制度和法律法規。可以這樣說,什麼時候民工的討薪迴歸了理性,權益傷口才能真正的彌合。“自焚討薪”之類的極端藥物還是少用一些吧,理性纔是根治欠薪的良藥。簡言之,討薪要結果,除了法治,別無他途。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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