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列席會議的同志提出意見。
2011年,是我市順利開啓“十二五”規劃各項工作實現新跨越的一年,也是檢察工作創新發展取得顯著新成效的一年。全市檢察機關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法履行檢察職能,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着力強化法律監督、自身監督和隊伍建設,推動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立足檢察職能,保障經濟社會發展
堅持圍繞全市工作大局,充分發揮打擊、保護、監督和預防等職能作用,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深入開展“四走進”司法調研服務活動。認真研究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對檢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圍繞市委“調結構、增活力、上水平”工作部署,不斷豐富檢察工作服務大局的新舉措。組織開展法律監督進機關、進企業、進社區(村鎮)、進學校活動,深入市經信委等機關單位137次,天鐵集團公司等企業504家,社區和村鎮359個,學校174所,瞭解社會實情,傾聽意見建議,幫助解決涉檢等司法問題近千件。與天津海關協商會籤《加強打擊走私犯罪和查辦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紀要》,與有關單位建立信息溝通、工作協調機制,進一步增強打擊犯罪的合力。
——積極參與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依法打擊金融詐騙、非法集資等犯罪活動,批准逮捕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嫌疑人356人,提起公訴652人,切實維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和良好市場經濟秩序。加大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製售假冒僞劣商品犯罪的力度,提高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水平,促進創新型城市建設。正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講究辦案方式方法,依法妥善處理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型案件,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法治環境。
——着力深化重點領域職務犯罪專項治理。針對職務犯罪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和環節,集中開展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涉農職務犯罪、危害能源資源和生態環境貪污瀆職犯罪等專項治理工作。繼續深化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立案偵查房地產開發、醫藥衛生等領域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犯罪案件50件64人。推進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立案偵查項目審批、招標投標等環節的職務犯罪案件60件74人,有效防範和遏制犯罪的發生,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二、強化法律監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堅持以執法辦案爲中心,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規範監督,推動法律監督工作深入健康發展。
——依法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深化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嚴厲打擊嚴重暴力犯罪、危害公共安全、“兩搶一盜”以及“黃賭毒”等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管理秩序。全年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10077人,提起公訴14811人,同比分別上升2.25%和6.75%。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專項追逃“清網行動”,一批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或投案自首。嚴格證據的收集固定、審查判斷和運用,對重大複雜疑難案件適時介入引導取證,注重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合法權益。
——深入查辦預防職務犯罪。認真貫徹中央、市委關於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決策部署,突出重點,加大力度,全年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311件456人,其中貪污賄賂案件260件378人、瀆職侵權案件51件78人,涉嫌犯罪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9人,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3848萬元。修改完善職務犯罪案件級別管轄制度,規範線索初查、立案受理、指定交辦和異地管轄程序,落實上級院指導、督辦機制,促進辦案質量進一步提高。聯合市紀委、市委政法委成功舉辦懲治和預防瀆職侵權犯罪展覽,全市各界幹部羣衆3萬餘人蔘觀展覽。建立預防職務犯罪年度報告制度,配合市紀委、市委組織部開展“服務和保障換屆選舉”專題預防工作。深入市文化中心、天津水利工程等46個重大工程項目開展專項預防,與市建交委聯合召開重點工程預防職務犯罪經驗交流會。調整充實預防職務犯罪“百人宣講團”,繼續開展好系列宣講活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實現全國聯網,全年提供查詢服務3181件次,涉及單位和個人8543個,促進了招投標活動規範有序進行。
——強化訴訟活動法律監督。認真落實《關於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建立案件信息通報制度,加大立案監督力度,要求偵查機關說明不立案理由259件,偵查機關已主動立案194人,通知立案5人。落實檢察長列席法院審委會制度,實行職務犯罪案件一審判決上下兩級檢察院同步審查,對認爲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47件,法院已改判14件。加強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將全市駐監獄、勞教所檢察機構調整爲分院派駐,進一步增強監督效力。開展羈押期限、保外就醫、看守所械具使用情況等專項檢察,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過程中違法和不當行爲38件次。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依法審查各類民事行政申訴案件1219件,抗訴90件,法院已改變原判決、裁定48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0件。同時,對法院裁判正確的案件申訴人耐心做好服判息訴工作,有效維護司法權威。
三、創新工作機制,深化三項重點工作
堅持把深化三項重點工作作爲根本舉措,加強制度和機制建設,從源頭上做好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
——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建立執法辦案風險評估預警、檢察法律文書說理、檢調對接等機制,落實刑事被害人救助辦法,促進執法辦案向化解矛盾延伸。探索建立和完善羈押必要性定期審查制度,充分運用簡易程序、刑事和解、量刑建議等措施,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和諧因素。認真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涉嫌犯罪但無逮捕必要的,依法決定不批捕537人,同比增加6.97%;對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決定不起訴270人,同比增加26.17%。積極參與平安天津創建活動,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對社會治安重點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的排查整治。深入開展清理涉檢信訪積案和案件評查工作,對來訪羣衆熱情接待、耐心解答,全年依法妥善辦理5854件羣衆來信來訪,連續五年保持涉檢進京非正常訪爲“零”。
——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主動參與重點地區、重點人羣、重點領域服務管理,加強對監外執行和社區矯正的法律監督,配合有關部門加強流動人口法制宣傳和法律服務工作。推行適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訊問、親屬會見、分案起訴等制度,15個基層檢察院建立了專司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辦案機構。在全市社區和鄉鎮派駐檢察室140餘個,有效發揮了宣傳法制、化解矛盾、維護基層穩定的作用。主動參與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的服務管理,促進依法經營和開展活動。
——主動做好保障民生工作。牢固樹立以人爲本、執法爲民的理念,始終把人民羣衆的關注點作爲檢察工作的着力點,組織開展嚴肅查辦危害民生民利瀆職侵權犯罪和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工作,依法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27件49人。加強對弱勢羣體和困難羣衆的司法保護,靜海縣檢察院平等保護外來菜農棉農利益、津南區檢察院協調有關部門幫助外來務工人員追索勞動報酬等做法被最高檢察院推廣。探索推行領導接訪、下訪巡訪和網上舉報、信息查詢等便民利民措施,建立聯繫和服務羣衆的長效機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