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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介紹情況(中國網董德攝)
中國網3月2日訊國務院新聞辦定於2012年3月2日上午10時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介紹環境空氣質量標准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中國網現場直播。
談到《環境空氣質量標准》的發布和實施時間時,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說,環境空氣質量標准是具有強制性的技術法規。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的環境管理能力也不盡相同。為了維護國家標准的嚴肅性、確保標准的有效實施,出臺的所有環境保護標准幾乎均要提前發布,並鼓勵各地於標准生效之前實施環境標准。考慮到我國環境空氣質量污染特征變化規律以及經濟發展水平和管理需求等原因,新修訂的《環境空氣質量標准》自發布之日起已經啟動了分步實施工作。按《通知》的要求,灰霾天氣較多的大氣復合型污染較重的三區和各省會城市實施時間是2012年,要求各地最遲在2016年1月起全面實施新標准。
以新的空氣質量標准實施為標志,我國環境保護工作將開始從污染物總量控制管理階段向環境質量管理和風險控制階段轉變,這對我國環境管理的思想和理念都將帶來深刻的影響。一方面PM2.5進入新標准,這是體現環境保護以人為本、保護人體健康的重要體現,對於環境空氣質量標准逐步與國際接軌,提高環境空氣質量評價工作的科學水平,正確指引公眾健康出行,消除或緩解公眾感官與監測結果不一致的現象,提昇我國政府的公信力和國際形象都具有重要意義。
另外一方面,解決PM2.5問題,必須實現控制局地的污染向區域聯防聯控,從控制一次污染向控制二次污染,從主要控制工業行業向城市規劃、公共交通、建築、生態保護等眾多領域控制轉變,這些轉變都將對我國的環境保護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