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優化投資環境、保障重點項目、弘揚良好道德風尚、妥處熱點案件……”2月28日,山東省威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出臺《關於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穩定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指導意見》,以45條生動具體的舉措,推動全市經濟發展,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指導意見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內容:一是服務威海經濟發展。指導意見將調整產業結構、擴大招商引資、開發海洋資源等重大經濟舉措與法院的破產、金融、借貸等具體案件的審理有機結合在一起,立足審判執行工作實際,服務和保障威海藍色經濟區和高端產業聚集區建設。二是保障社會和諧穩定。在進一步強化依法打擊犯罪、妥處羣體糾紛等傳統做法的同時,指導意見提出了樹立和弘揚良好社會風尚、探索和建立社會關係彌合機制、建立和完善矛盾風險預警機制等新舉措,進一步深化了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力度和廣度。三是依法維護民生權益。這是指導意見的中心內容,共有19條措施。這些措施在對人民羣衆普遍關切的房產糾紛案件、勞資糾紛、醫患糾紛等多發性案件和社會熱點案件的妥善處理作出原則性規定的同時,對擴大巡迴審判、落實司法救助、擴建基層法庭等司法便民機制做出了承諾。四是轉變作風提高效能。從法院管理的視角,規定了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審判流程和案件質量的管理,對重點案件建立“綠色通道”,實行快立快審快執等,確保黨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和法院的具體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唐玉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