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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同居期間,男方爲留住女方曾給她打下一張5萬元欠條。二人分手後,女方爲拿到這筆錢,聯繫多人非法扣押、毆打前男友,逼其按欠條償還欠款。日前,該女子及兩名涉案男子均因非法拘禁罪被紅橋區法院判處刑罰。
吉林省女青年張某與男青年儲某原繫戀愛關係,二人同居期間,儲某爲留住張某,曾給她打了一張5萬元的欠條。2011年5月,二人分手。此後,張某爲找儲某索要欠款,通過其老鄉陳某(另案處理)找到本市農民肖某,後肖某又找到安徽省農民莊某及徐某(另案處理)幫助。2011年7月14日22時許,肖某、莊某、張某及徐某來到儲某在本市紅橋區租住的房屋處,強行將儲某帶到北辰區某旅館等處非法扣押。其間,肖某、莊某和徐某對儲某毆打及恐嚇,迫使儲某償還欠款。次日7時許,張某等人帶着儲某到紅橋區本溪路附近取錢時,儲某趁機逃脫,隨後報警。
同年7月25日,張某要求儲某到公安機關撤案。當日下午,張某隨儲某來到公安機關撤案時被公安機關傳喚。張某到案後協助警方於2011年8月11日將肖某抓獲歸案。肖某到案後協助公安機關於同日將莊某抓獲歸案。經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鑑定中心鑑定,被害人儲某眼部、頸部、軀幹肢體損傷程度均爲輕微傷。後雙方當事人就民事賠償部分自行和解,被告人一方共賠償儲某經濟損失1.5萬元。儲某對於三被告人表示諒解,並請求對被告人免予處罰。
根據上述犯罪事實及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肖某拘役6個月;判處被告人莊某、張某各拘役5個月。(記者孫啓明通訊員溫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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